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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人的名、字、號的區別

中國古人的姓名和現代壹樣,是人們在社會交往中用來代表個人的符號。我們現在稱某人的名字是什麽與古人是不同的。古人名是名,字是字,各有用途。古人壹誕生就起名,成人後則有字,號;死後有謚號。《禮記.檀弓上》:“幼名、冠字,周道也。”

1、名,是在社會上使用的個人的符號。自稱用名,稱人以字。 “字”往往是“名”的解釋和補充,是和“名”相表裏的,所以又叫“表字”。

2、古人“名”和“字”的關系有意義相同的,如:東漢創制地動儀的張衡字平子、“擊鼓罵曹”的文學家禰衡字正平,他們名、字中的“衡”就是“平”;宋代詩人秦觀字少遊、陸遊字務觀,他們名、字中的“觀”和“遊”也是同義。

3、“名”和“字”有意義相輔的,如:東漢“舉案齊眉”的文學家梁鴻字伯鸞,“鴻”、“鸞”都是為人稱道的兩種飛禽;唐代詩人白居易字樂天,因“樂天”故能“居易”;宋代作家晁補之字無咎(“咎”是過錯),因能“補”過才能“無咎”。

4、“名”和“字”有意義相反的如:宋代理學家朱熹字元晦、元代書畫家趙孟頫字子昂他們“名”、“字”中的“熹”與“晦”、“頫(俯)”與“昂”都是反義。

5、古人的“名”、“字”往往取自古書古典,如:曹操字孟德,《荀子》有“夫是之謂德操”句。唐代文學家陸羽(著有《茶經》,後世尊為“茶神”)字鴻漸,是取自《周易》“鴻漸於陸,其羽可用為儀”。

6、古人的“名”、“字”還常用來表示在家族中的行輩。先秦時,常在名、姓前加伯(孟)、仲、叔、季表兄弟長幼,如伯夷、叔齊,伯是兄,叔是弟;孔丘字仲尼,“仲”就是老二。漢代以後逐漸在“名”或“字”中用同樣的字或偏旁表同輩關系,如宋代文學家蘇軾、蘇轍兄弟***用偏旁“車”表同輩。

7、除了名、字,有些古人還有號。“號”是壹種固定的別名,又稱別號。封建社會的中上層人物(特別是文人)往往以住地和誌趣等為自己取號(包括齋名、室名等)。如唐代李白的青蓮居士、杜甫的少陵野老、宋代蘇軾的東坡居士、明代唐寅的六如居士、清代鄭燮的板橋等,都是後人熟知的;有些別號的使用率甚至超過本名(如蘇東坡、鄭板橋等)。

擴展資料

取名用字有限制

對於公民取名用字,應當在壹定前提下予以必要的限制。《條例》規定:姓名不得含有下列內容:1、損害國家或者民族尊嚴的;

2、違背民族良俗的;

3、容易引起公眾不良反應或者誤解的。

考慮到中國姓名所用字數中單姓的通常為二至三個漢字、復姓或者采用父母雙方姓氏的多為三至四個漢字,《條例》規定:除使用民族文字或者書寫、譯寫漢字的以外,姓名用字應當在兩個漢字以上、六個漢字以下。比如:丈夫姓鄭,老婆姓付,他們就可以給孩子取名“鄭付貝克漢姆”。

《條例》規定,姓名不得使用或者含有下列文字、字母、數字、符號:1.已簡化的繁體字;2.已淘汰的異體字,但姓氏中的異體字除外;3.自造字;4.外國文字;5.漢語拼音字母;6.阿拉伯數字;7.符號;8.其他超出規範的漢字和少數民族文字範圍以外的字樣。

字的構成的壹些形式:

在字前加男子的尊稱“子”字:如公孫僑字子產,杜甫字子美。

在字前加排行字表示排行:孔丘字仲尼;也有只以排行作為字的:如劉邦字季。

周朝女子的字構成方式和男子不太壹樣,許多是在姓氏上冠以排行字作為字,如孟姜。

另外在古文中,名與字連稱時,習慣上先稱字後稱名。如《史記》中稱呼孔子的父親為“叔梁紇”,其中“叔梁”是字,“紇”是名 。

百度百科:取名

百度百科:稱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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