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傳統民歌歷史悠久,在古代文獻史籍中,它通常被變換著稱為“樂”、“歌”、“風”、“謠”、“曲”、“聲”、“調”等。原始社會時期,民歌與舞蹈、器樂結合在壹起,被稱為“樂”。“樂”多按氏族劃分並結合氏族稱謂來命名,如《呂氏春秋·古樂篇》記載的遠古部落“葛天氏之樂”,其樂所指即《載民》、《玄鳥》、《遂草木》、《奮五谷》、《敬天常》、《達帝功》、《依地德》、《總禽獸之極》等八首歌曲,這些歌曲作品都由部落先民們集體創作。同書還記載昔有塗山氏之女作“歌”,“歌曰:‘候人兮猗!’”,這是迄今所見古代唱詞最短的情歌。中國第壹部詩歌總集《詩經》將西周至春秋各諸侯國民歌統稱為“風”,這是因為這些民歌從不同側面反映出各國民情風俗,故後世亦沿用這壹稱謂,將采集民歌的活動稱為“采風”,此詞至今仍在運用。由於民歌主要在鄉村和市鎮下層群眾中流傳,易學易唱,短小精幹,故又常被稱為“謠”,至今人們還有將民歌稱為“民謠”、“謠曲”的習慣。民歌曲調大都具有鮮明地方風格,各地民歌唱時,聲調區別明顯,故有時又被稱為壹種代表地方民間音樂風格的“聲”,如魏晉時代人們將荊楚地區的民歌稱為“西聲”(《魏書·樂誌》),用此來與流傳於江南地區的民歌“吳歌”對應。隋唐以後,在村田山野歌唱的民歌多稱“山歌”,唐詩人李益“山歌聞竹枝”和白居易“豈無山歌與村笛”詩句就用此稱。明馮夢龍所編專錄民歌的集子亦以《山歌》命名。在城鎮街陌傳唱的民歌則多稱為“調”或“曲子”,宋王灼《碧雞漫誌》說:“蓋隋以來,今之所謂‘曲子’者漸興,至唐稍盛,今則繁聲淫奏,殆不可數”,文中所言“曲子”即民歌。“曲子”又稱“小曲”,具體曲目常常稱為“調”,清劉廷璣《在園雜誌》說:“小曲者,別於《昆》、《弋》大曲也。在南則始於《掛枝兒》……壹變為《劈破玉》,再變為《陳垂調》,再變為《黃鸝調》。”“在北則始於《邊關調》”。至近現代,又出現“小調”稱呼,實際也是“曲子”、“小曲”的變稱。上述中國傳統民歌早前陸續使用過的各種稱謂,壹方面反映出它經歷過數千年漫長的歷史衍變,壹方面表現出它在歷史積累過程中已成為壹種包容多種題材和體裁的音樂門類。
馮夢龍輯《山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