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古代,中山人在新生兒出生後,如果生下男嬰,就被稱為“天鼎”和“天孫楠”。生壹個女嬰,叫做“添壹千個女兒”、“抱壹個妹妹”(中山方言讀作[mui1])。嬰兒壹出生,其生父就準備紅煮雞蛋、熟豬腳姜等。並送到嶽父家,習慣上稱之為“報多”或“報生”。有的客家人,生男孩時,拎壹個壺嘴朝前的茶壺,在“壺嘴”上或壺蓋裏掛兩個桂圓(桂圓)。另外,在水壺的壺嘴上貼上紅紙和雪松或者萬年青,在水壺裏放上自己釀的糯米酒,送給我家,表示要生了。女生的話壺嘴朝後,不加其他飾品。收到酒後,老公回敬了壹盆糯米,放了兩個紅雞蛋,表示吃了媽媽的飯和雞蛋,可以長得又壯又快。無論生男孩還是女孩,中山人都有送姜醋或糯米酒的習俗。當外國家庭收到這些“報紙文章”時,他們會立即將這些“報紙文章”分發給他們的鄰居,表明他們分“報紙酒”。
傳統上,新生兒出生三天後,陌生人禁止進入產婦房間。清崇義《道縣以來朝野雜記》載:“洗兒三日,謂之洗兒三日”。所以新生兒出生後三天,俗稱:三朝、三日、洗三、三胎、送多等。比如沙溪地區新生兒三天,對方家會送雞蛋、生姜、豬蹄、生雞、米酒、新襯衣褲子、帽子、背帶、毛毯等東西,稱為“三歲生日”、“多送”。主人家接受這些禮物時,會回送煮好的豬腳姜、醋蛋等食物和紅包,稱為三朝。壹般來說,新生嬰兒在出生後的第三天就要洗澡,這叫洗去汙穢,祝福新生兒健康成長。
乞討牛奶。從生理上講,新生兒出生時,母親沒有初乳或乳汁很少,所以歷史上有討奶的習俗。根據老壹輩的壹些家譜和傳說,過去每個生男孩的家庭都要在第壹次哺乳前或出生後壹個月內向生女孩的家庭討奶,而生女孩的家庭則向生男孩的家庭討奶。無論男方還是女方討奶,哺乳期的女方必須是生完孩子四個月以上的母親。如果她不到四個月,那她就倒黴了。這個習俗叫“乞奶”或“討奶”,意思是寶寶長大後會有壹個好姻緣,也表示討奶後媽媽的奶會活躍起來,以後奶會延續下去,讓寶寶有好奶好教養。這和過去請奶媽不壹樣。據說臨產者討奶後會有足夠的奶餵嬰兒,但這只是過去的習俗。現在寶寶剛出生,產婦會多餵奶粉或者合成奶,很少討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