蔚縣秧歌亦稱蔚州梆子,是壹種古老的漢族戲曲劇種。產生於舊之蔚州(即河北蔚縣和山西廣靈、靈丘縣壹帶),流行於河北張家口地區和山西省雁北、晉北地區,並遠及內蒙古自治區壹些旗縣。
蔚縣秧歌的產生年代不詳。早期的蔚縣秧歌是用“訓調”(民歌)演唱,以“兩小”(小生、小旦)或“三小”(小生、小旦、小醜)戲為主,常在農村的“社火”中演出。代表劇目為《賣豆腐》、《借冠子》等。山西梆子流入河北,蔚州是主要通道之壹,因之蔚縣秧歌深受其影響,不僅吸收了梆子的袍帶大戲,並借鑒了梆子的音樂體制。
據今存李家淺村戲樓的舞臺題壁記載,清道光十九年(1839)農歷二月二十八日,蔚縣城東鄉西合營的秧歌孫慶班,曾在此演出過《回龍閣》(《回籠鴿》)、《魁花玉》(《葵花峪》)、《打瓦罐》、《迎親》、《賣肉》、《別窯》、《八卦》、《高平關》、《響馬》、《別宮》、《招親》、《下山》、《下書》、《重圓》、《三貴》、《玉杯》等戲。題壁人為西合營段祥。上列劇目中,既有蔚縣秧歌初期的劇目,如《打瓦罐》、《迎親》等,也有從梆子腔移植來的劇目,如《八卦》、《下山》等。這些劇目壹直到二十世紀五十年代還經常上演。由此可見,最遲在清道光時期,蔚縣秧歌已完成了由“兩小戲”向行當齊全的大戲轉化的過程。
蔚縣秧歌早期的班社是以村為單位的季節性組織,做為“社火”的組成部分,由村“神誕社會”統壹籌管,人員也只限本村村民,屬自娛式的純業余團體。至今,蔚縣仍有壹百多個此類的“社火”秧歌班。其中歷史最久的是蔚縣北水泉鎮南井頭村的秧歌班,自清道光年間建班後,壹直保留至今。
隨著蔚縣秧歌的不斷發展,許多業余班社於清末開始湧向外村鎮演出,逐漸出現了亦農亦藝的半職業戲班。這類班社稱“檔子班”、“抱股班”和“聯村班”。二十世紀五十年代初期,此類班社在蔚縣尚有二十多個。其中以鹿骨班(由蔚縣西部和廣靈、陽原兩縣藝人組成,善演文戲,以唱功贏人)和莊克永寧寨班(以蔚縣東部藝人為主,除擅唱文戲外,還兼能武戲)影響最著,成為蔚縣秧歌的兩大中心。清末民初,以寶子、鎖關、浪破碌碡、海珍紅、徐義等組成的“檔子班”,曾進入張家口市,在大興園演出,頗受歡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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