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 5月18日,中國文化部公布了第三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推薦項目(新入選項目)名單。湖南省吉首市申報的“苗族四月八”入選民俗項目類非物質文化遺產。4月8日,貴州省黔東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麻江縣
麻江縣苗族還有壹個慶祝4月8日的傳說。早在三國時期,諸葛亮就和王家三以及壹個名叫楊公的人壹起去龍場。他們在荒山上修梯田,種玉米水稻,給荒涼的苗寨帶來了繁榮。後來,王老和楊公留了下來,他們的子孫在這裏安居樂業。幾年後,這裏發展成了兩個村莊。年輕壹代為了紀念他們開墾土地的功績,把四月初八作為祭日。節日期間,除了在祖墳前舉行隆重的儀式,所有人都要上山踏春。年輕人唱麻江情歌,打鬥牛,跳笙;老人去山裏打獵,婦女帶著孩子去遊山坡,村莊沈浸在節日的氣氛中。
苗族的四月八日來源
苗族的四月八日源於苗族的祭祀活動,祭祀天地、祖先、英雄、神靈。隨著時代的變化和苗族人民的口味,歌舞表演和人文交流逐漸加入到節日活動中,使其內容更加豐富多彩。
四月初八,成千上萬的苗族男女穿上節日盛裝,從四面八方蜂擁而來,唱起苗歌。苗族青年稱之為“沖向歌壇”。
苗族歌曲幾乎貫穿了節日活動的全過程。苗族歌曲分為高音和平調,涉及苗族社會的生產生活、歷史事件、歷史人物、風俗習慣等。,充分展現苗族人民在抒情、敘事、以歌取樂方面的文化特色。苗的表演也是活動的重要組成部分。其舞蹈可分為猴鼓舞、生產生活鼓舞,按參與人數可分為單鼓、雙鼓、多人團圓鼓舞。鼓勵主要在“跳花跳月”期間進行。
苗族“四·八”節體現了苗族宗教文化信仰的特點,對研究苗族歷史和民俗具有重要價值。苗族四月八日是民族歌舞表演的海洋,豐富的苗族民間藝術是中國歌舞藝術的重要組成部分。苗族四月八日是湘、鄂、渝、黔四省苗族、侗族、瑤族的多民族聚會,對加強民族團結、振奮民族精神、構建和諧社會具有重要的社會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