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繼承父母財產有三個主要步驟:
1.有權繼承財產的法官。財產繼承可分為法定繼承和遺囑繼承。被繼承人有遺囑的,應當先根據遺囑內容確認財產繼承人;如果沒有,可以根據法定繼承的規則直接確定繼承人,法定第壹順序繼承人為:父母、配偶、子女;第二順序繼承人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2、確定各繼承人分割的份額。被繼承人有遺囑的,根據遺囑內容確定;沒有遺囑的,按照法定繼承確定,壹般各繼承人繼承份額相同;
3.辦理財產轉移手續。所需材料包括但不限於被繼承人死亡證明、親屬關系證明、各繼承人身份證件等。以上材料準備完畢後,房產所有繼承人到房產所在地房管交易所申請辦理房產過戶,先後進行房屋評估、繼承公證、房屋測繪、繼承登記四個步驟,才能領取新的房產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123條
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第127條
繼承按以下順序進行:
(1)第壹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2)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第壹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如果第壹順序沒有繼承人,則由第二順序的繼承人繼承。本部分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本部分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撫養關系的繼父母。本部分所指的兄弟姐妹,包括有相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的兄弟姐妹、養的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中華人民共和國涉外民事關系法律適用法
第三十壹條
合法繼承適用被繼承人死亡時經常居住地的法律,但合法繼承不動產適用不動產所在地的法律。
第三十二條
遺囑方式符合遺囑人訂立遺囑時或者死亡時經常居住地的法律、國籍國的法律或者遺囑履行地的法律的,遺囑成立。
第三十三條
遺囑的效力,適用遺囑人立遺囑時或者死亡時經常居住地的法律或者國籍國的法律。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122條
遺產是自然人死亡時留下的個人合法財產。依照法律或者遺產性質不能繼承的遺產,不得繼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