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的土地雖然是國家和集體所有,但是土地上的附著物,比如房屋、設施、果樹等。國家征用土地時,應給予補償。壹般來說,大家平時接觸較多的是關於房屋及周邊設施的補償問題。規定了什麽是果樹補貼,哪些果樹可以補償。那麽國家對土地和果樹的補償價格具體是怎麽規定的呢?下面我給大家詳細介紹壹下。
國家關於征地和果樹補償價格的規定
1,蘋果樹
培育期(1-5年)平均每株補償5-90元;
第壹個結果期(6-8年),平均每株補償90-210元;
盛果期(9-25年),平均每株補償210-1.200元;
果實腐爛期超過26年的每株平均補償600元。
2.梨樹
培育期(1-5年)平均每株補償5-45元;
第壹結果期(6-8年),平均每株補償45-144元;
盛果期(9-25年),平均每株補償144-1200元;
果實腐爛期超過26年的每株平均補償600元。
3.桃樹
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補償5-45元;
第壹結果期(4-8年),平均每株補償45-144元;
盛果期(9-20年),平均每株補償144-360元;
果實腐爛期超過21年,平均每株補償180元。
4.葡萄樹
培育期(1-2年)平均每株補償5-10元;
第壹個結果期(3-5年),平均每株補償10-90元;
盛果期(6-11年),平均每株補償90-180元;
平均每株80元補償12年以上。
5.棗樹
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補償5-10元;
第壹個結果期(4-8年),平均每株補償10-80元。
盛果期(9-30年),平均每株補償80-650元;
6.杏樹
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補償45-185元;
第壹個結果期(4-7年),平均每株補償200-310元;
盛果期(8-35年)平均每株補償500-1600元;
果實腐爛期超過36年的每株平均補償980元。
7.栗子
培育期(1-4年)平均每株補償45-95元;
第壹個結果期(5-7年),平均每株補償190-210元;
盛果期(8-35年),平均每株補償50-1600元;
果實腐爛期超過36年的每株平均補償860元。
8.各種果樹
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補償25-50元;
第壹結果期(4-10年),平均每株補償80-130元;
盛果期(11-25年),平均每株補償130-280元;
果實衰退26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140元。
但具體需要咨詢當地相關部門。
不同的果樹國家征地補償價格不壹樣,而且在國家補償清單中,都是很常見的果樹,但很多其他果樹都沒有具體規定。而國家針對這個問題專門列出了雜果樹,但這只能解決未列出的果樹得不到補償,價值卻無法得到充分保障的缺陷。我就編了這麽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