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正常操作流程是:中標藥廠給中標藥廠供貨,采購平臺通知藥廠配送到鄉鎮衛生院。這篇文章的缺點如下
1)在實踐中,藥企並不向各地藥企供貨,而是把藥給省級代理商,由省級代理商負責,而省級代理商並不向各地中標的藥企供貨,大部分都是自己做。
配送,導致當地藥企無貨源。
2)有人想說,為什麽地方藥企不去其他藥企進貨?答案是:“當然可以進貨,但是現在鄉鎮衛生院從采購平臺買藥,采購平臺沒有妳的記錄不會通知妳把藥送到某個衛生院,妳在別處買的藥就等著過期吧。”
2.收藥過程太長。表面上看,鄉鎮衛生院把計劃報給采購平臺就可以了。實際上,配送藥品的公司離醫院有幾千英裏遠,不在壹個城市,導致醫院需要很多天才能拿到藥品。
3.既然是市場經濟,就不應該邀請藥企投標。中標的藥企都是壹些小廠,大廠名廠沒中標。比如安徽的藥企買不到很多類似“芬必得、999”的藥,導致當地鄉鎮衛生院的藥品品種太少,死亡率就會上升。
4.中標後,部分藥品價格不降反升,數量實際上翻了壹番。
壹般來說,藥品的零售價格是國家規定的,有的藥品出廠價只有幾元,零售價格定在幾十元。要進行藥品改革,首先要降低藥品零售價格,然後取消藥廠招標。中標的本地藥企將免費從本地廠家采購藥品,並將采購的藥品提交給采購平臺。采購平臺收到各醫院的采購計劃後,會通知當地中標的藥企在規定時間內送到當地醫院。再次,要大量增加藥品品種,不要造成當地藥品無處可尋,藥品品種要征求各地意見。比如心腦血管疾病的人習慣用某些藥物,現在鄉鎮衛生院沒有了。會是什麽感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