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實行國家宗教制度的國家,國家宗教是占主導地位的官方意識形態,受到國家的支持和保護,有助於維護國家政權的穩定和社會生活的秩序。國家信仰的形成既是壹個自然的社會化過程,也是壹個權力運作的政治化過程。中國古代國家形態幾經變遷,在國家形態的每壹個轉型時期都有新舊政治信仰的沖突。舊的國家信仰體系和政治信仰的消除是必然的結果。這並不是說政治工具——政府及其權力不發揮作用,而是隨著政府性質的改變,舊的國家信仰失去了存在的基礎。任何政府都在利用壹切手段盡可能地宣傳自己的政治價值觀。毫無疑問,政府是實施特定國家理念的工具。但是,政府本身需要權威,沒有權威的政府是沒有用的。
權威的獲得通常依靠兩種手段:壹種手段是用暴力迫使社會成員遵守既定的社會秩序;另壹個方法是崇拜和神聖化政府本身。實踐表明,只使用其中壹種手段,特別是只使用暴力手段是不成功的,往往導致政府本身作為政治工具的毀滅。歷史上大多數情況下都是兩者兼而有之。這樣,政府或統治者作為傳播國家政治信仰的工具,首先被信仰和神聖化,成為政治信仰體系的中心。所以我們可以看到,中國歷史上關於部落首領和皇帝的神話是如此的豐富多彩,層出不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