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指標交易
土地出讓指標分別是:總面積、土地性質、用地要求、容積率、建築密度、綠地率、土地出讓方式、價格等。就土地管理而言,有壹類指標控制,即新增建設用地指標,但這是對農用地轉建設用地的指標控制,是土地出讓之前的壹個程序。就土地出讓而言,沒有指標控制,關鍵在於地方政府的計劃安排。
土地指標交易需要繳納哪些稅
1、營業稅=營業額5%(若轉讓方能提供原購置土地的發票,按轉讓土地的全部收入減去土地受讓原價後的余額為營業額計算征收營業稅,否則按轉讓收入全額計征);根據財稅[2003]16號文,單位和個人轉讓其受讓的土地使用權,以全部收入減去土地使用權的受讓原價後的余額為營業額。單位和個人銷售或轉讓抵債所得的土地使用權的,以全部收入減去抵債時該項土地使用權作價後的余額為營業額。
2、城建稅=營業稅稅額5%。
3、教育費附加=營業稅稅額3%。
4、土地增值稅:土地增值稅以納稅人轉讓房地產所取得的增值額為計稅依據。土地增值額為納稅人轉讓房地產所取得收入減去稅法規定扣除項目金額後的余額,以增值額適用四級超率累進稅率。具體計算公式為:土地增值額=轉讓房地產的總收入-扣除項目金額。轉讓土地使用權的扣除項目有: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金額;與轉讓土地使用有關的稅金等。
5、個人轉讓房屋計征個人所得稅時,應按有關公式計算,按轉讓財產的收入額減去財產原值和合理費用後的應納稅所得額乘以20%的稅率計征個人所得稅。
6、印花稅:根據財稅[2006]162號規定,轉讓土地使用權應按產權轉移書據計算繳納印花稅。稅率為萬分之五。
通過上面小編的總結,相信朋友們已經了解到土地指標交易以及土地指標交易需要繳納哪些稅,這些稅費都是國家明文規定,所以每壹項稅費都是需要繳納的。土地的交易包含著面積、要求等,都不同於房屋交易所,以朋友們在這方面要多多的了解,希望上面內容能夠對大家有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