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國傳統音樂中,無論什麽地區什麽民族都沒有使用和聲的先例,錯誤。
壹、和聲簡介
和聲是兩個或兩個以上不同的音按壹定的法則同時發聲而構成的音響組合。它包含:和弦,是和聲的基本素材,由3個或3個以上不同的音,根據三度疊置或其他方法同時結合構成,這是和聲的縱向結構。和聲進行,指各和弦的先後連接,這是和聲的橫向運動。
和聲有明顯的濃,淡,厚,薄的色彩作用;還有構成分句,分樂段和終止樂曲的作用。和聲是多聲部音樂的音高組織形態,是音樂的基本表現手段之壹。就作曲理論的壹般觀念而論,和聲是與對位(即通常所說的“復調”)相對應的技術範疇。
二、和聲的功能
和聲的功能,是指各和弦在調性內所具有的穩定或不穩定的作用、它們的運動與傾向特性、彼此之間的邏輯聯系等。和聲的功能與調性密切相關,離開了調性或取消了調性,和聲也就失去了它的功能意義。
中國音樂作品中的和聲表現手法:
1、引入
在中國專業音樂創作中,和聲的應用約從20世紀初開始,最初采用歐洲大、小調和聲方法。由於旋律多為五聲調式,因此,和聲如何適應旋律的風格,就成為中國作曲家在實踐中不斷探索的課題。
初時的和聲大都是在大、小調和聲的基礎上加強副三和弦的作用以及應用附加六度音的大三和弦等方法,並註意聲部(特別是兩外聲部)的五聲化進行。20年代趙元任在其創作歌曲的伴奏中,就註意試驗中國化的和聲。
2、探索
30年代中,由於民族傳統音樂與民間音樂的影響,音樂的民族風格問題得到進壹步的重視,對和聲也有了更多的探索和試驗,如借鑒歐洲民族樂派以至印象派(如德彪西)的某些和聲方法,自然調式和聲的應用增多,在三和弦的基礎上采用附加音或代替音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