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實施“秦嶽計劃”,支持Xi交大壹附院建立國家醫學中心。積極落實省委與省委共建國家區域醫學中心合作協議,努力創建呼吸、心血管、腫瘤、精神等專業門類的國家區域醫學中心,努力創建1個國家中醫藥傳承創新中心。選擇影響力和輻射力強、綜合優勢突出的高水平醫院建設省級區域醫療中心,提高各地醫療衛生服務綜合承載能力,更好滿足省內人民群眾醫療服務需求,減少患者跨區域流動。
3.各級政府要落實符合區域衛生規劃的公立醫院基本建設、設備購置、重點學科發展、人員培訓、離退休人員經費和政策性虧損補助等投入,對公立醫院公共衛生任務給予專項補助,保障政府指定的急救、救災、援外、支農、對口支援城鄉醫院等公共服務經費。落實中醫醫院(民族醫院)、傳染病醫院、婦產醫院、兒童醫院、康復醫院等專科醫院投資優惠政策。縣級政府將繼續按編制數將縣級綜合醫院70%以上的基本工資和縣級中醫醫院、婦幼保健院100%的基本工資納入財政預算。對於承擔國家級醫療中心和國家級、省級區域醫療中心的醫院,要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加強公立醫院新增債務的源頭控制和管理,完善基本建設和設備購置項目及債務審批機制,杜絕違規舉債。審計機關依法對公立醫院財政資金的管理和使用進行審計監督。
4.各地、各有關部門要把推動公立醫院高質量發展作為深化醫改的重點任務,加強組織領導,強化統籌協調,落實領導和保障責任。省醫改領導小組秘書處牽頭掌握總體情況,建立任務推進臺賬,定期通報督導工作進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