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壹個人的需求
滿足並產生持久的快樂,
並希望保持現狀,
幸福不等於快樂、愉悅、方便。
幸福可以分為四個維度:滿足、快樂、投入、意義。每個維度的快樂都是好的,但把淺層的快樂變成深遠的滿足和持久的快樂更有益。
說到幸福的條件,必須包括欲望的滿足。中國社會自古以來就是壹個倫理禮儀的社會,所以只有少數哲學家談過。比如,荀子主張把養人的欲望給別人。戴震說:我要成就愛情。大部分哲學家談幸福,尤其是宋明理學和明清經學,在面對自己的崇高理想和社會責任時,普遍摒棄過多的欲望,追求更高的人生價值,以順應天道,解脫凡夫俗子。
《尚書》曰:天佑,善惡。在中國早期的文學和經典中,福與恩是聯系在壹起的。子曰:君子憂道而不貧,君子謀道而不謀食。與文人階層相比,他們應該努力追求最高層次的善,也就是符濤,物質上的滿足是微不足道的。
中國哲學中的幸福
儒家特別提出了孔顏之理樂。理性的快樂對中國普通民眾影響巨大,形成了中國民間快樂的重要心理取向。在傳統文化中,還有對欲望克制的倡導,促使人們形成知足常樂的觀念。
從表面上看,中國的主流文化似乎並不提倡人們追求現實的幸福和快樂,也從來沒有壹個學派把追求現實的快樂作為人生的目標和動力。客觀上,從基本需求的滿足到最高精神需求的滿足所達到的幸福,造就了樂天知命在中國的心態和性格,形成了獨特的中國幸福體驗。
快樂是最高的善。
對於幸福,從亞裏士多德時代到今天,無論是哲學家還是人,無論是形而上的還是世俗的,都認真思考過。因為幸福是人性的終極追求,是人生最重要的目的之壹,與我們的靈肉息息相關。
人類在幾千年對幸福的追求、感受和認知中,總結出了幸福的本質和基本條件,有壹個普遍的、基本的幸福觀,即幸福是終極的、最高的善,是人類為之奮鬥的目標。亞裏士多德不反對財富和肉體享受是促進幸福的條件,但也強調幸福的生活是美好的生活。柏拉圖將幸福定義為靈魂的和諧——壹個真正有道德的人的生活狀態。
幸福深受文化影響。
文化會影響甚至支配人們對幸福的主觀體驗,即影響或支配人們的主觀幸福感。
文化是建構幸福觀、塑造個人幸福主觀體驗的重要力量,因此文化為人們的幸福設定了不同的來源和條件。現代人文精神缺失,用金錢和物質來衡量幸福太多,甚至作為衡量幸福的唯壹標準。西方哲學家說我們已經成為生產鏈中的機器,這是非常可悲的。
傳統文化為實現幸福提供了各種思想基礎,幫助各行各業的人們在力所能及的範圍內實現理想人格,在服務社會中欣賞高於現實的理性歡樂,為中國人提供全面和諧的幸福路徑和願景,幫助中國人在不同的環境中對未來保持積極樂觀,這也是中國人長期保持冷靜樂觀的精神動力。
這種文化思想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為現代人提供了壹種多元意義的幸福範式,幫助現代人回歸本性,在文化基因中重視幸福的本質,在追求和實現幸福的過程中多層次地理解幸福。在滿足人類基本需求的基礎上,個體通過不同的路徑追求自己真正的、持久的、深刻的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