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門人”,又稱“看門人”,是庫爾特·勒溫在《群體生活的渠道》壹文中提出的。他在研究群體溝通的過程時,認為信息的流動是在壹些有“門區”的渠道中進行的。在這些通道中,根據公平規則或“看門人”標準決定信息是否可以進入通道或繼續在通道中流動。傳播學認為,“看門人”是普遍現象。在傳播者和受眾之間,“把關人”起著決定是繼續還是停止信息傳播的作用。把關人可以是個人,也可以是集體。從全社會來看,大眾傳媒是全社會信息流通的把關人;從大眾傳媒的角度來看,在新聞提供、采集、寫作、編輯、報道全過程的諸多把關人當中,編輯對新聞的選擇是最重要的。守門人的行為可以分為壓制和勸說。前者是指把關者允許部分新聞流通的行為,後者是指禁止部分新聞流通或暫時擱置的行為。守門人“守門人”的標準,主要來自於作為其原有經驗、觀點、興趣之和的先在立場。同時也受到周圍環境的影響,比如上級、同事、觀眾。總之,把關人是根據自己對受眾需求和興趣的理解,在眾多新聞中進行選擇的。在任何溝通過程中,都存在守門人的守門行為,不管這些行為是有意識的還是無意識的。長期以來,西方新聞界所持的客觀原則理論強調新聞媒體應該像鏡子壹樣中立地反映生活,這樣社會生活才能在媒體中得到真實的反映,因此也被稱為“鏡子理論”。在這個理論中,記者所做的就是客觀地記錄事實,在記錄的過程中不帶有任何個人的觀點或偏見。其實這是不可能實現的。媒體及其成員畢竟只是社會的壹部分,社會制度、傳播體系、階級劃分、黨派歸屬、群體利益甚至個人傾向都會對其產生影響。因此,在新聞的寫作、編輯和播出過程中,不可避免地會摻雜主觀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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