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上,太平天國的女性在政治上是不平等的。
太平天國從來沒有設計過女性可以參政,允許女性在政權中擔任職務。雖然據統計,當時太平天國有6584名女官員。因此,許多學者認為女性就業反映了女性政治地位的提高,從而使男女平等。
但《天父下凡記》中寫道:“就是現在中國等國政府中的女官都很苦,不是英雄忠臣(烈士)的妻子,而是英雄忠臣的母親。”從這句話可以看出,女官是照顧忠臣和英雄的秘書和仆人。
女官雖多,但並不真正涉及政治,因為沒有女官擔任地方官的記載,也沒有掌握行政軍權的例子,所以女官的作用並不大。
《天京遊記》也記載,宮中女官除了充當仆從外,沒有其他職能。因此,筆者認為太平天國女性可以擔任女官,只是當局為了管理方便而采取的措施。女人在更大程度上還是男人的附庸,是為忠臣豪傑而設的官職,所以女官無法體現男女政治平等。
女性在經濟中仍然沒有主導地位。
很多人會引用《天朝天目制》中“凡田均按人口劃分,不分男女,以家庭成員數計”的例子來證明太平天國婦女的經濟地位,認為這壹規定保證了婦女的物質基礎,是男女經濟平等的體現。此外,太平天國下令解放婦女纏足,允許婦女參加勞動,成為自立的社會工作者,體現了經紀人權利義務的平等。
但是我們知道,天朝天目制中平均分配土地的思想是壹種絕對的平均主義,這是根本不可能實現的。婦女的經濟權利無法從“中國土地制度”中得到落實。解放婦女,禁止婦女纏足,實際上是在擴大勞動力。天國的經濟制度是農民生產的收入。除了口糧,其他都交給“聖庫”。哪裏會有什麽經濟上的獨立自主?
天國也有規定女子結婚,提倡壹夫壹妻制,但實際上這個洪秀全是給各級官員規定了具體的妻子數量。壹夫壹妻制的程度是統治階級無法完全實行的。官員的級別越高,妻子的數量就越多。雖然天國是反倫理的,但我們從《給幼兒的詩》中看到的,其實和倫理法典是壹樣的。
更誇張的是,在天父的詩裏,所有宮中女子都被點了壹條“十打”的規矩:
“奉若神明的壹出戲;不聽硬脖子,就要打;乍壹看,老公應該打了三次;不敬地問王四該不該打;不耐煩不純,安靜就打;大聲說,六要打;不接電話,要打七次;我不喜歡打八次;左右看看,就該打;不慢條斯理地講,就該打十遍。”
怎麽處罰宮女皇帝,這在中國歷史上還是第壹次有了明確的規定,真是對“天下女人多,都是妹子”號召的最大諷刺。
綜上所述,太平天國所謂的“婦女平等”只是壹個假象,壹個華而不實的口號。它提出了男女平等的概念,但並沒有真正付諸實施。領導人壹邊鼓吹,壹邊不斷踐踏這些平等政策,自然沒人把這些政策當回事。更重要的是,這些政策的真正目的不是為了解放婦女,實現男女平等,而是為了便於管理和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