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術精神是壹個民族在其藝術中所特有的哲學意蘊和心理特征。中國藝術精神的概括不能由壹種單壹的觀點來決定,這是由中國藝術本身悠久的歷史、復雜的演變、多樣的形式和豐富的內涵所決定的,也是中國藝術的獨特價值..
目前有幾種代表性的觀點:宗白華認為中國的藝術精神體現了宇宙人生的境界;許認為,中國的藝術精神是自由和解放生命的精神;李澤厚認為,中國的藝術精神是實用理性和音樂文化;朱立元認為,中國的藝術精神是天人合壹的精神;
朱良誌認為中國的藝術精神體現了為藝術而活的人生精神;葉舒憲和劉士林提出中國的藝術精神是壹種詩性的文化精神。應該說這些都是很有見地的概括,都體現了中國藝術的內涵和品格。
在這些觀點中,與西方藝術相比,“天人合壹”尤為引人註目。不同於西方的主客二分,即作為主體的人與主體以外的客體的關系是對應或對立的,中國人以“俯仰天地”來感受“天地之間的生命如過客”、“人生如郵件”、“選舉如塵埃”。
不斷融入天地永恒的宇宙,如《易經》所言“仰觀天文,俯觀地理,乃知天機之理”;因為已知的“蒙昧之理”,所以要努力做到莊子“萬物之論”中的“天地與我共存,萬物與我為壹”。這個與我同生,可以俯仰的世界,是壹個主觀感受強烈的“有情世界”。
凡“與我為壹”者,亦可通感,故“我”能“知魚之樂”,成為“乘天地之義,抗六氣之辯,遊無止境”的“至尊者”。這種“天人合壹”的藝術精神,在中國的古典詩歌、古典音樂、傳統繪畫、戲曲、園林、建築中都有清晰的體現,甚至是直接的表達。
比如王羲之在《蘭亭集序》中說的“仰望宇宙之浩瀚,俯視門類之豐富,故能觀聽之樂,信可樂”,這是對中國藝術精神的形象描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