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同科目
“管理”中的主體和客體是有界限的,也就是管理者和被管理者。“治理”往往指的是“協同治理”,強調對社會中多個主體的管理。
管理的主體只是政府,治理的主體還包括社會組織甚至個人。黨的十八大以來,中央多次強調要“加快形成黨委領導、政府負責、社會協同、公眾參與、法律保障的社會管理體系”。這種變化意味著政府不再僅僅是治理的主體,同時也是治理的對象。社會不再僅僅是治理的對象,也是治理的主體。
2.不同的能源
政府的管理權在我國根本上是人民授權的,是通過人大授權由人民間接授權的。相當壹部分治理的權力是由人民直接行使的,是通過自治和治理來實現的。
公民社會不僅要遵守法律本身,還要參與立法,推動良法建設,優化法制環境;既要利用好社會規範,又要積極有效地參與社會規範的建立、改革和廢止,彌補公眾參政意識差、參與能力低的不足。
3.不同的運行機制。
國家治理是制度結構的合理安排和有效協調,最終目標是實現國家秩序的和諧治理和社會經濟的持續均衡發展。治理過程是政府、市場和公民社會之間的協調和互動。
“管理”是自上而下的剛性模式,“治理”是包括自上而下、自下而上和橫向流動的多向復合模式,更註重協調性和靈活性。
管理的運作方式具有單向性、強制性和剛性,因此管理行為的合法性經常受到質疑,其有效性也往往難以保證。治理的運行方式是多向的、復合的、合作的、包容的,治理行為的合理性更加受到重視,有效性大大增加。
擴展數據:
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現代化;
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是壹個國家制度和執行能力的集中體現。
國家治理體系是在黨的領導下管理國家的制度體系,包括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生態文明、黨的建設等各領域的體制機制、法律法規,是壹套緊密聯系、相互協調的國家體系。
國家治理能力是運用國家體系管理社會各方面事務的能力,包括改革發展穩定、內政外交國防、治黨治國治軍等。
人民網——從“管理”到“治理”,體現了執政理念的根本轉變。
面向服務的人民網——從管理到治理
百度百科-國家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