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結婚
妻子,葉琪,意味著壹個男人的配偶。古代男人只有壹個老婆,叫老婆,由雙方父母決定。有媒人和彩禮是必要的。接新娘時,可以用大轎子從正門迎進家門,稱為“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合法結婚”。
妾,主要是指中國古代壹夫壹妻制和壹夫多妻制結構中,地位次於妻子而被夫外之人所娶的女子。娶妻需要父母同意,納妾可以不需要父母。
2.兒童
妻子所生的兒子是長子,享有第壹繼承權。同時,妻子是壹個男人所有孩子的第壹個母親,不管是不是親生的,都有撫養和照顧孩子的義務。
小妾生的孩子,只有血緣關系,沒有宗法關系。妾也沒有義務撫養和照顧其他男人妻妾的孩子。
3.家庭狀況
妻子作為壹個家庭的女主人,是家庭內部事務的決定者,享有主人的待遇,對財產和仆人的支配權,以及照顧整個家庭的義務。娶妻離婚受宗法制度束縛,男人不能隨意做主。離婚妻子要滿足離婚的七個基本條件,即妻子至少要滿足壹個男人或他的家庭才能和妻子離婚,這樣可以最大限度地減少女人被婆家任意拋棄的命運。
本質上,我還是奴隸,還是仆人,我需要服侍我的主人,包括我的妻子。妾屬於丈夫的私有財產,丈夫可以隨意處置甚至出賣、處死妾而不受法律制裁。
4.與姻親的共同關系。
婆家和婆家是正式的公婆,相互依存,往往失去壹個就失去另壹個。比如婆家犯罪,婆家也要承擔犯罪的後果。
妾與婆家沒有正式關系,即婆家不承認妾的親屬關系。婆家犯罪,妾家不會受牽連。
擴展數據:
除了妻妾之外,還有其他幾種與男性有關的女性稱謂,如姨媽、陪侍房、連房等。,但本質上都是男人的小妾。
需要註意的是,古代有大房二宅的說法,但這裏的二宅不是“妾”,而是“妻”,這在宗法制度中也是被認可的。
比如《紅樓夢》裏,尤氏姐妹屬於賈璉的第二任妻子,她也是賈璉的妻子。因此,即使馮討厭她,她表面上也應該與姐姐相稱。
男人與妻子離婚的標準“七條出路”包括:
1,不聽話父母;
2.沒有孩子;
3.淫亂;
4.哎;
5、有不良疾病;
6、話多;
7.盜竊。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老婆(男人的配偶),百度百科-小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