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促進文化發展
科舉制度是封建時代可以采用的最公平的人才選拔形式。擴大了封建國家人才引進的社會層次,吸收了大量中下層民眾進入統治階級。尤其是唐宋時期,科舉制度剛剛處於成熟初期,就呈現出蓬勃的進步,形成了中國古代文化發展的黃金時代。
總的來說,史學界對唐代科舉制度持肯定態度,認為它為唐代統治者招賢納士,為下層民眾提供了新的上升通道,動搖了門閥制度,擴大了統治基礎,促進了文化的發展。
第二,是進步的。
相對於封建社會的其他壹切選舉制度,科舉制度是進步的、合理的。它造成了社會流動,在壹定程度上改善了封建政治;科舉的壹套嚴謹的考試程序和制度更是被譽為中華民族的傑出創造。
科舉制度給了考生壹個公平競爭的機會,在調動人的積極因素、廣納賢才方面具有無可爭辯的優勢。考試選士,權在國家,勝者大公無私,敗者無怨,也有利於社會穩定和政治清明。
第三,有利於社會繁榮穩定。
科舉制度促進了社會流動。科舉制度在壹定程度上是相當開放和競爭的,造成了封建社會人才的流動。“有的平民可以通過科舉升到統治者;其他官員的子女因為科舉失敗而成為平民。
科舉制度促進了不同階層成員的流動,為歷代統治者招募了壹批官員,對中國封建社會的穩定和發展起到了至關重要的作用。
擴展數據
壹些歷史學家證實,科舉制度起源於漢代。許、樓金指出,認為科舉始於隋朝的人,往往把科舉作為科舉的開端,即“五品以上的科舉官員和總經理、刺史官員和兩個有修晉之誌、清乾濟的科舉者”。但這次科舉不同於北周的“派三官至榮及以上職銜開府,任博士、刺史及以上職銜”。
也有人說科舉制度始於隋朝。而認為科舉制度始於漢代的人則指出,科舉制度是壹整套“以科目選人,以考試用人”的制度。漢代有很多科目,比如秀才(蔡瑁)、明靜、法明、賢德方正、孝道,漢代的對策和試驗就是考試。所以科舉制度始於漢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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