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康復的定義
康復是指綜合、協調應用醫療、教育、社會和職業方法,盡快恢復和重建病、傷、殘(包括先天性殘疾)喪失的功能,盡可能恢復其身體、精神、社會和經濟能力。
讓他們回歸生活,回歸工作,回歸社會。康復不僅僅是針對疾病,更是針對整個人,從生理、心理、社會和經濟能力上進行全面的康復。
二、康復對象
疾病與殘疾的關系:當患者因病到醫療機構進行治療時,無論是誰都渴望回到原來的身體狀態。雖然疾病的治療方法很多,但並不是每個人都能完全恢復到生病前的狀態。如果妳切掉妳的手和腳進行治療,它們不會再長出來。
大腦或脊髓中的神經細胞被疾病破壞,這些細胞不會分裂和增加。其他器官也是壹樣,即使通過治療疾病恢復了器官的功能,還是會有壹些從外表看不出來的疤痕。在這種狀態下,器官的儲備能力降低。
如上所述,治療疾病的方法有很多種,而我們生病後最不方便的就是無法進行正常的日常生活。
這樣,讓患者回到原來的生活,才是治療的最終目的。在康復治療中,要對疾病引起的問題進行分析,從三個層次進行梳理,並采取相應的對策,這就是所謂的“失能三層次結構”。
長期治療和恢復差異的後果
壹.長期治療的後果
有時候臥床休息是治療疾病的第壹要務。但如果不翻身,不活動手腳,就會造成肌肉松弛,關節僵硬,骨骼脆化。這種長時間臥床導致的殘疾稱為廢用綜合征。
即使在昏睡等完全癱瘓的狀態下,也允許不時幫助患者活動手腳,改變睡姿,這在廢用綜合征的治療或預防中也是必要的。這是康復的開始。在家庭護理的情況下,康復治療也是防止患者癱瘓在床的極其重要的知識。
二、恢復的區別
康復在語言上是病後康復的代名詞。恢復壹般是指病後健康水平下降,經過治療和休息恢復到病前水平,即100%恢復。
而康復是指受傷後健康水平下降,雖經積極治療,但已成為殘疾,健康水平不能恢復到原來水平,即不能達到100%恢復的情況。
康復壹直被認為是病後完全康復的代名詞,這使得國際上對康復的理解大相徑庭。這是值得註意的。在香港將康復轉化為康復;康復在臺灣省是翻譯過來的,這也是我們要註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