禮物,指婚禮前壹天,男方送給女方禮服、首飾、化妝品,以便新娘可以打扮;他們還送來了酒、蛋糕等。供女性家庭招待客人。同時,女方會把床、櫃子等大件嫁妝帶回給男方。這壹天,新娘開顏、梳頭、戴花、穿新衣,宴請親朋好友。晚上舉行“送別儀式”,為女兒設宴,邀請至親好友陪同,稱為“送別酒”。席間,親朋好友互致臨別贈言,父母告訴他們活路。酒席散了,女方去房間“哭嫁”,其實就是哭著唱著。舊社會有哭嫁之歌。
婚禮儀式是指婚禮當天,新郎新娘、伴娘(通常是女孩)等婚禮儀式人員由媒人帶領到女方家迎接新娘。舊時男方用轎子迎接妻子,有錢人也帶樂隊和禮儀儀式。20世紀60年代到70年代,結婚典禮流行自行車,80年代以後結婚典禮流行汽車。新娘家在婚慶人員到來之前關門,想“開門利市”。討價還價後,她打開了“結婚”的大門。陪新娘結婚叫“送親”,陪的人叫“上親”。“上親戚”最大,男方必須請對等的人陪同。新娘到男方家,由伴娘和新郎帶領,在香案前祭奠。在過去,向教堂頂禮膜拜是非常講究的。禮生禮,拜天地,拜祖先,拜父母,拜夫妻。新中國成立後,人們改在晚上行禮或舉行婚禮。新婚之夜,有做愛的習俗。
婚禮後的第二天早上,新婚夫婦“篩茶”(雞蛋茶)去見父母、長輩、親戚朋友和數百名客人。拜茶者要還錢,稱為“茶拜錢”。早飯後,新郎新娘去父母家走親訪友,這叫“回”。嶽家設宴款待新郎,但不留宿。按照慣例,婚禮後要在房子裏呆壹個月。當天夫妻二人回家時,婚禮已經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