秧歌
秧歌歷史悠久,形式內容多樣,群眾性強。是府谷縣的傳統民間舞蹈。府谷縣秧歌起源於元明時期,形成於清末民初。秧歌有民用和軍用之分。寫手是二人平臺;武秧歌就是組織幾十個人裝扮成古典戲劇中的武士,手持大刀煙火,敲鼓行進,做武術動作。往往以旱船、竹馬、獅子、高蹺、跑驢、大頭人、提燈、推車、拉輪、雙人臺,組成秧歌隊,組織在壹起表演,被群眾稱為“鬧秧歌”。縣內流行的秧歌有:大場秧歌和小場秧歌。流行的是新年秧歌、九曲秧歌和燈籠秧歌。
社火
府谷縣的民間社火起源於西漢,興盛於唐宋,壹直沿用至今。最開始只有“河燈”或者“晨燈”。後來又有龍燈、獅子、高蹺、擡閣、撓閣、旱船、竹馬、大頭人、拉車輪、龍杠、二鬼鬥、啞巴老太太、提燈、送女兒、太平車、霸王鞭、西。元宵節是最受歡迎的社火活動。
二人轉
它是壹種民間演唱形式,在府谷縣廣為流傳。壹開始唱歌的形式很簡單:不化妝,不表演,不需要舞臺。農閑的時候大多是三五個農民或者手工業工人坐在壹起,借助壹兩件樂器,壹個人唱壹些民間小調。這種自娛自樂的坐唱形式,被群眾稱為“打坐”、“耍把戲”、“作戲”。在長期的演變中,在原有的小調純民歌大合唱的基礎上,逐漸加入敘事和說唱的因素,故事情節復雜,人數也從單人大合唱發展到兩人二重唱。伴奏樂器也固定為笛子(俗稱“梅”)、四弦、揚琴、板胡、四頁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