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未成年人失蹤或者有年滿14周歲不滿18周歲的婦女被報失蹤,警方會立即立案。成年人被報失蹤,警方會根據其家人提供的信息判斷是否立案。無論是成年人還是未成年人,法律都沒有規定失蹤後24小時立案。尤其是小孩和老人,壹旦走失,家人要第壹時間報警。正常成年人不太可能失蹤,可能是因為不想回家。所以當有家屬報案正常成年人失蹤時,警方會根據家屬提供的信息做出判斷,再決定是否立案。
父母也應該樹立正確的態度:
壹、原地等待:孩子丟失後,留壹個人原地等待,孩子可能會自己找到。同時,妳也可以大聲呼喊。有時候孩子走不遠,大聲喊叫會引起孩子的反應。同時也要告訴孩子,走失後第壹時間呆在原地,等待父母找到或者撥打110向警方求助。
二、廣播尋人:如果在公園、遊樂園、商場等人員密集場所走失,應及時采取請工作人員“廣播尋人”等措施。播的時候壹定要講清楚孩子的特點,比如穿什麽衣服,有什麽明顯的外貿標誌(比如發型,胎記,痣等。)、父母姓名及聯系方式等。
三、十人四追法:母親沒有讓父親動員親戚朋友四個方向尋找10人。搜索分為兩層:厚層和薄層。粗略搜索在2公裏以內,四個人沿著四個方向的道路去追。詳細的尋找是2公裏內,4個人去主要的火車站和汽車站找。歹徒把孩子帶走後,會沖到火車站、汽車站爭取時間和速度,在歹徒乘坐火車或公交車前攔住他們。另外兩個壹個去報警,壹個留在家裏,因為孩子隨時可以自己回家。
第四,立即報警:孩子失蹤後的24小時是尋金期。如果發現孩子失蹤或走失,家長應立即撥打110報警,並請家屬到轄區派出所立案。警方接報後會第壹時間立案調查,無需等待24小時。同時,家長可以在警方已經改街、調取視頻、租用逃生路線等專業手段調查尋找的同時,打電話給親戚朋友,積極尋找。
動詞 (verb的縮寫)監控:孩子走失後,在警察的幫助下,可以查看事發現場的監控錄像,在家裏的池塘、水井、農村的坑、櫃子等有隱患的區域尋找。另外,註意孩子容易走失的地方,如家裏、小區、公園、醫院、商場、菜市場、學校門口、公園廁所門口等。
第六,向民政部門求助:尋找機場、火車站、汽車站、碼頭等時。,不能忽略周邊和附近的區域。在周邊救助站、福利院等地尋找,防止出現“燈下黑”的情況。
七、取樣封存:報警後,多方尋找,如仍不能及時找到失蹤兒童,應配合公安機關采集血樣或生物樣本,經DNA檢測後,將數據錄入全國打拐DNA數據庫。有了這個比對數據庫,只要采集到所有走失兒童父母的血樣和失蹤兒童的血樣,就可以在全國範圍內快速準確地進行搜索。
八、專業網站發布:借助互聯網等媒體的力量,在網絡平臺發布信息或通過媒體傳播。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2012修正)。
第二條人民警察的任務是維護國家安全,維護社會秩序,保護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財產,保護公共財產,預防、制止和懲治違法犯罪活動。
人民警察包括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監獄、勞動教養管理機關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的司法警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