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統賬結合的養老保險制度設計,壹部分基金現收現付,實現了互助共濟和代際支持;個人賬戶充分積累,實現存錢養老,自食其力。
如果統籌賬戶繼續占用個人賬戶基金,勢必繼續“空賬”運行,部分積累制成為現收現付制,不僅違背了改革的初衷,也削弱了個人賬戶的養老功能,存在更大的“空賬”風險。
2.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是“存錢防老”,化解經濟波動風險的需要。
中國是壹個發展中國家,財力還不夠雄厚。由於計劃生育等原因,老齡化問題也比較嚴峻,經濟波動帶來的養老金支付壓力更大。
單純依靠現收現付制的社會統籌制度養老會面臨較大風險,應未雨綢繆,逐步建立個人賬戶,形成個人繳費的完全積累。
3、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是保障參保人權益的需要。
做實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適度增值,有利於提高養老保險制度的抗風險能力。如果壹直是“統賬不分”的空賬局面,容易削弱保障功能,不利於養老保險可持續發展機制的形成。
4.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在經濟上是可行的。
只要各級財政給予必要的支持,再適當利用現有的結余基金,做實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不是財政問題。
擴展數據:
養老金並軌改革--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
1,國務院發布《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決定》明確,此次改革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基本養老保險費由單位和個人共同負擔。
2.單位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以下簡稱單位繳費)的比例為本單位工資總額的20%,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以下簡稱個人繳費)的比例為本人繳費工資的8%,由單位代扣代繳。
3.按照本人工資8%的數額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全部由個人繳費形成。個人工資超過當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300%的部分,不計入個人繳費工資基數;
低於當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60%的,個人繳費工資基數按照當地職工平均工資的60%計算。
百度百科-做好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
人民網-養老金改革: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個人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