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需要提供的內容:
1,出口委托書
妳可以要求貨代發給妳任何具體的格式,按照上面的填寫清楚就可以了。
2.出口貨物清單
如果妳需要運輸這個,妳應該寫清楚包裝時間和地點,妳最好自己咨詢壹些運輸公司的運費。
3.裝箱單
4.發票
5、出口收匯核銷單、退稅單
貨代有專門的報關單位幫妳報關。以上三項是報關的基本單證。
6.出口許可證
7.報關手冊
8.商品檢驗
根據妳的商品類型,妳可能需要以上三樣東西。
僅此而已。有什麽不懂的再問。
(1)審核信用證中的裝運條款:收到信用證後,需要審核信用證中的相關裝運條款,如裝運日期、結算日期、裝運港、目的港、是否可以轉船或分批裝運、是否指定了裝運公司、名稱、國籍、艙位等。有些證書要求提供各種證書,如航線證書、船舶登記證書等。
(2)備檢:根據出口合同和信用證對貨物品種、規格、數量、包裝的規定,按時、保質、保量備好出口貨物,做好報檢、領證工作。冷藏貨物應該冷卻,以確保它們在運輸時符合規定的溫度要求。在我國,凡列入商檢機構規定的“類別目錄”的商品,以及根據信用證和貿易合同有商檢機構出具證明的商品,在出口申報前,都必須填寫“出口報檢單”申請商檢。有些出口商品需要進行重量鑒定,有些需要進行動植物檢疫或衛生安全檢驗,這些都要提前完成並取得合格的檢驗證書。做好裝船前的準備工作,貨證齊全,即可辦理托運工作。
(3)托運訂艙:準備好出口托運單後,就可以和貨代辦理訂艙手續了。貨運代理應根據托運人的具體要求,在整理好航線後,及時向船公司或其代理人訂艙位。船東也可以直接向船公司或其代理預訂艙位。當船公司或其代理人簽署提單時,訂艙工作就完成了,這意味著托運人和承運人之間的運輸合同已經訂立。
(4)保險:訂艙後,如果貨物由賣方投保,可以辦理貨物運輸保險的投保手續。保險金額通常以發票的到岸價投保(保費金額由買賣雙方約定,沒有約定的壹般按10%投保)。
(5)貨物集中在港區:船舶裝載計劃確定後,托運人應根據港口采購通知單,在規定的期限內完成集裝箱運輸手續,及時將出口貨物運至港區集中裝載,做到批次清楚、件數清楚、標識清楚。要特別註意與港區、船公司和相關運輸公司或鐵路保持密切聯系,按時完成采購,防止工作脫節,影響裝船進度。
(6)報關:貨物在港區集中後,將準備好的出口貨物報關單連同裝貨清單、發票、裝箱單、商檢證書、出口合同、外匯核銷單等相關單證,須向海關申報出口,經海關檢查合格後方可裝運。
(7)裝船工作:裝船前,理貨員代表船方收集海關放行貨物的裝貨清單和收據,經整理後,接收貨物,根據積載圖和艙單分批裝運。在裝貨過程中,托運人委托的貨代應派人在現場監督裝貨,隨時了解裝貨進度,處理臨時問題。裝貨完畢後,理貨組長應與船上的大副在收據上簽字,並交給托運人。如果理貨員發現壹批有缺陷或包裝不良,他會在收據上批註並由大副簽字,以確定船方和貨物雙方的責任。但是,作為發貨人,我們應該盡量不要在收據上批註,以獲得清潔提單。
(8)裝運完成後,托運人除了向收貨人發出裝船通知外,還可以與收貨船公司或其代理人交換已裝船提單,這時運輸工作就告壹段落。
(9)結匯單據的準備:合同或信用證規定的結匯單據準備完畢後,應在結匯合同或信用證規定的議付有效期內向銀行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