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無食品主要是指來源不明的食品,即部分食品沒有標註生產日期、質量證明和生產廠家。根據我國法律規定,任何食品都要標註生產廠家的許可證號、產品標誌、生產日期等。
三、無食的危害主要是營養不良,食品安全無法保障。
1.食物營養差:第三,沒有食物的食物油、鹽、糖含量高,主要營養元素比例失調。長期攝入不僅會增加肥胖風險,還會導致營養攝入不均衡,嚴重時可能導致營養不良。兒童經常食用“三無食品”也會導致生長發育受限。
2.食品安全無法保證:3。由於缺乏監管,任何食品都不可能含有大量有害物質。比如大量的反式脂肪酸,不合格的防腐劑,調味劑等。,過量食用可能會對人體的肝腎功能和中樞神經系統造成損害。此外,還包括維權難。必要時建議及時就醫,對癥處理。
3.無產品的處罰:
1,責令改正。
2、責令停止生產、銷售,並處違法生產、銷售產品貨值金額百分之三十以下的罰款;如果帶包裝的產品標簽不符合規定,情節嚴重的,有違法所得,違法所得也要沒收。
3、沒收非法所得(違法所得)。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2萬元的,處罰超出法律規定,無效。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法院認定工商部門的處罰違法。
銷售三無產品屬於欺詐,消費者可以要求三倍賠償。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數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三倍。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500元的,為500元。消費者購買三無產品,可以向銷售者或者生產者要求賠償。通常有以下幾種維權方式:協商和解、投訴調解、行政申訴和訴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
第二十七條產品或者其包裝上的標識必須真實,並符合下列要求:
(壹)有產品質量檢驗合格證;
(2)用中文標明的產品名稱、制造商名稱和地址;
(三)根據產品的特點和要求,需要標明產品規格、等級、所含主要成分的名稱和含量,並相應地用中文標明;需要讓消費者提前知曉的,應當在外包裝上標明,或者提前向消費者提供相關信息;
(4)限制使用的產品,應當在顯著位置明示生產日期、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
(五)使用不當容易損壞或者可能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產品,應當有警示標誌或者中文警示說明。
裸裝食品和其他根據產品特點難以加貼標簽的裸裝產品,可以不加貼產品標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