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武二十六年(公元1393年)定制如下:六至九間官廳,三室七架,正門壹間,三架;老百姓的正廳不得超過三室五架。洪武三十年重申,房子可以多到壹二十間,但不能增加房間和架子的數量。正統十二年(公元1447年),稍加修改即可增加架數,但不能改變房數。
明代住宅建築的等級制度主要是限制房間和框架的數量,至於建築層數,可以因地制宜。明代的房屋都能表現出明代的建築特點,典雅穩重,做工精致,裝飾精美,雕刻彩繪精致典雅。江蘇南部、浙江東部、安徽南部、山西襄汾都有明代民居遺跡。
明代地方建築也空前繁榮,民居、園林、祠堂、村落建築普遍繁榮,其中以江南經濟發達地區的江蘇、浙江、安徽、江西、福建四省最為突出。直到今天,這些地區仍有許多明代建築。明代中後期,各地出現了新的造園活動熱潮。江南富裕地區有計劃地建設了許多村鎮,湧現出許多環境優美、設施良好的村鎮的優秀範例。壹般都有高質量的道路、橋梁、標榜村中傑出人物的牌樓、作為宗族紐帶的祠堂、教育子女的書院,以及供大眾使用的風雨橋、路亭、劇場、寺廟等建築。
明代建築技術的進步主要包括:壹是磚的生產技術提高,產量增加。全國各地建築普遍采用磚墻,郡縣的城墻也普遍用磚砌成,改變了元代以前以土墻為主的局面。此外,它還創造了壹種建築裝飾的工藝,稱為“薄磚”,通常用於門窗框、墻面貼面等。與此同時,磚雕也有了很大發展。二是玻璃生產技術進壹步提高。琉璃塔、琉璃門、琉璃拱門和琉璃墻都是在明代發展起來的。琉璃瓦在全國各地的寺廟中被廣泛使用,顏色的種類也增加了。中國建築多姿多彩的特色已經到了壹個成熟的階段。第三,木框架技術在加強整體結構性能、簡化施工和裝飾鬥拱三個方面有所發展。如宋代用木架層層疊疊的方法建亭,改為上下貫通的柱子組成的整體框架。柱與柱之間,增加了互穿的橫梁和連接構件的橫梁,改善了宮殿的建築結構。鬥拱用的材料更小,排列越來越密,等等。這些都使得明代建築的外觀明顯不同於宋代建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