鴉片戰爭後,中國的大門逐漸打開,中國人從去中國的夢想中慢慢醒來,或被動或主動融入世界歷史的發展。晚清七十年,在經濟、軍事、政治、思想文化等領域開啟了艱難的現代化進程,外交領域也不例外。
晚清政府外交的現代化大致經歷了以下幾個階段或標誌性事件。
在1和1840之前,清朝的外交制度基本沿襲傳統,即基於強烈的“夷夏”觀念的朝貢和管理諸侯的涉外制度,沒有專門的機構管理涉外事務。
袁既管理少數民族事務,又管理外交事務;禮儀部下設主賓部和四個翻譯廳,負責外事禮儀的接待和翻譯;鴻臚寺和軍事部門也參與壹些外交事務。
2.1842中英《南京條約》簽訂後,清政府設置了五個通商部,後來演變為南洋通商部,處理江浙、福建、越南、內江的貿易事務;1861年,設立了三個貿易大臣,後來演變為北洋貿易大臣,掌管直隸、山東、奉天三省的貿易事務,還掌管北洋洋務。
3.第二次鴉片戰爭後,1860年簽訂《北京條約》。在外國的壓力下,清政府允許各國在北京設立常駐使館,各國相繼向北京派出使節。到1877年,清政府也開始向國外派遣使節。先是在英國設立領事館,這是中國在海外設立的第壹個領事館,後來逐漸增多。
4.1861年,清政府設立宰相衙門,成為處理洋務、外事的特設機構。在這壹點上,內政和外交是有明確分工的。清政府的外交體系逐漸完善,促進了中國與各國的文化、經濟和科技交流。
5、1901《辛醜條約》簽訂後,總理衙門改為外交部,等級在六級以上,標誌著近代中國外交制度的正式確立。
6.隨著外交制度的逐步完善,官員們不僅在與外國人的交往中開闊了眼界,學到了現代科技知識,而且逐漸掌握了運用外交手段謀求自身利益的策略。
同時也逐漸改變了傳統的“夷夏”觀念。比如,在與西方國家的交往中,我們放棄了回復外國書籍的居高臨下的規矩,如“於”、“丕”等,而改用“筆記”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