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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期限勞動合同的利弊

對於很多剛入職場的年輕夥伴來說,合同是維護自己利益的利器,所以很多人不知道有固定期限好還是沒有固定期限好。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什麽利弊?為了幫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關法律知識,我整理了相關內容。讓我們來看看。

對於很多剛入職場的年輕夥伴來說,合同是維護自己利益的利器,所以很多人不知道有固定期限好還是沒有固定期限好。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什麽利弊?為了幫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關法律知識,我整理了相關內容。讓我們來看看。

壹、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利弊

優點: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適用範圍廣,適應性強,既能保持勞動關系的相對穩定,又能促進勞動力的合理流動,有利於資源配置的合理化。它是實踐中廣泛使用的壹種勞動合同。

對於那些需要連續性和穩定性的常年性工作,以及技能性較強的工作,適合簽訂長期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對於壹般性、季節性、臨時性、靈活就業、有職業危害的,宜簽訂相對短期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缺點:對於勞動者來說,意味著合同到期後必須找新的工作,有被辭退的風險。

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與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區別

(壹)勞動合同未約定期限,這是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區別於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顯著特征;

(2)除非有法定或約定的解除合同情形,本合同在員工退休後方可解除。因此,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具有很強的穩定性。勞動合同在勞動者法定勞動年齡和企業存續期間內可以存在,只有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特殊情況,勞動合同才可以解除。需要提到的是,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存在約定解除情形時,用人單位需要向勞動者支付相應的經濟補償,因此在訂立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不得在勞動合同中約定法定解除條件作為約定的解除理由。這種勞動合同主要適用於專業或技術職務、工作崗位,或有壹定服務年限的勞動者。

三。最長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什麽?

勞動合同期限是指從勞動合同開始到結束的時間,或者勞動合同的法律約束力的期限。壹般從合同生效日開始,到合同終止時結束。

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合同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具體是指勞動合同當事人在勞動合同中明確約定合同生效的起止時間。勞動合同期限屆滿,勞動關系終止。雙方協商壹致的,也可以續訂勞動合同,延長期限。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可以是短期的,如半年、壹年或兩年,也可以是長期的,如五年、十年甚至更長。無論時間長短,勞動合同的起止日期都是固定的。具體期限由雙方根據工作需要和實際情況確定。

因此,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最長期限由雙方協商確定;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不需要確定終止時間。

以上就是我給大家介紹的關於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利弊。綜上所述,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利弊是顯而易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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