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詞
[電源]:電源的位置
法語:力量
宣戰的權利
【「權威」】:職責範圍內的指揮權或支配權。
父母管教子女的權利。
它是權力主體通過壹定的政治強制手段在有序的結構中對權力的支配和控制,是地位、權威、責任和服務的內在統壹。
權力的概念:指特定主體因某種優勢對社會或他人的強制力和支配力。人們對權力的理解呈現多樣性和復雜性。有人認為,權力是指壹個人或壹群人以他希望的方式改變他人或群體行為的能力,以防止自己的行為以他不希望的方式被改變。另壹些人認為,權力是指影響或控制他人行為的權力。總之,權力包含了“支配”和“強制”的含義。
權力與獎勵、法律與道德是人類社會人性化管理制度的標誌之壹。權力是由自然規律形成的,然後又摻雜了人為的規律。在原始社會,權力意味著他人不斷提供食物,可以自由發泄,然後驅逐甚至屠殺他人。這是部落首領的權力;在孩子們身上,我們可以看到自然法則產生的“力量”。幾個因為居住原因而生活在壹起的孩子,自然會產生壹個類似領袖的人物來指揮“集體行動”,而他們得到的:比如所謂的領袖權力更大,他還可以在行動過程中安排誰來偷,誰來放哨,誰來看管。現代權力也是這樣形成的。縱觀天下,權力不是“人”給的。所謂“誰給的權力”不過是借口或者幌子。現在因為人文社會的發展,基本上看不到權力的痕跡,只有到了某個崗位,才有可怕的權力。人壹旦離開這個崗位,權力就會自動消失,因為權力的“人為法”已經超越了“自然法”。
昆崳
從古至今,中外學者對權力的定義眾說紛紜。什麽是權力?麥克斯。韋伯將權力定義為“壹個人或壹些人在某種社會活動中能夠實現自己意誌的可能性,甚至可以不顧參與這種行動的其他人的抵制”。托馬斯?托馬斯·霍布斯認為,權力是“當前獲得未來任何明顯利益的手段”。伯特蘭呢。對伯特蘭·羅素來說,權力是“預期效果的產生”。丹尼斯?郎認為“權力是壹些人對其他人產生預期效果的能力”。以上對權力的解釋雖然側重點不同,但都從不同的角度揭示了“權力”的特征,即權力是壹種權力,借助權力可以或可能產生某種預期的情境和結果。
我們認為,權力是特定的管理主體在實現組織既定目標的過程中,對管理對象的觀念和行為的影響和控制,管理主體可以是個人,也可以是群體。
補充力,首先作為壹種能力,也就是權力主體,可能通過這種能力使權力客體產生預期的或意外的反應或結果。
丹尼斯?郎還認為,根據行使(有意或無意)權力的效果,可以分為“有效權力”和“無效權力”。但也有學者認為,權力的行使壹定會產生預期的效果,不考慮權力行使的失敗。
關於權力的定義,學術界將其限定在特定的領域,會導致權力概念的狹隘。在人類社會中,“權力”這個概念應該被看作是壹種普遍的社會存在,而不是壹個特定領域的專有名詞,比如“政治權力”。在我看來,“權力”是壹個完整的“體系”,分為很多小的領域:政治權力、法律權力、社會權力、個人權力等。這些特定領域的“權力”構成了壹種普遍的* * *體權力。
權力的定義有很多,但權力是如何產生的問題,似乎沒有人討論過。權力的定義必須根據權力是如何產生的來分析和確定。有人認為權力是“工具”或者別的什麽,但我更傾向於把權力定義為“資源”。凡是能被人類利用的東西,都可以定義為“資源”。按照西方古典經濟學的判斷,資源是稀缺的或者具有潛在的稀缺性。按照“權力”是壹種“資源”的理解,我認為:“不對稱就是權力!”。“不對稱”定義為“可支配資源占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