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服務貿易的方式有哪些?在國際貿易領域,所謂服務貿易通常是指國際服務貿易。它是壹種跨境服務行為,是服務在國際上的輸出和輸入,實際上是國際服務的提供和接受。根據世界貿易組織的定義,國際服務貿易有四種提供方式:壹是跨境交付方式。跨境提供意味著從壹個國家向另壹個國家提供服務。這種服務不構成人流、物流或資金流,而是通過郵政、電信和計算機網絡實現的金融、信息、視聽等服務。第二,國外的消費模式。國外消費模式是指在另壹個國家為服務消費者(自然人或法人)提供服務,如接待外國遊客、為外國患者提供醫療服務、接受外國留學生等。第三,商業存在方式。商業存在是指壹國的服務提供者通過在另壹國的商業存在(指任何類型的商業企業或專業組織)提供服務,如壹國的公司在國外設立銀行、商店、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等。第四,自然人的存在方式。
與貨物貿易相比,服務貿易有什麽特點?國際服務貿易的客體壹般是無形的;貨物貿易通常是有形的。交易的貨物能否儲存:國際服務貿易提供的服務往往是同時生產、銷售和消費的,因此具有同時性、不可儲存性、不可轉移性和國際性的特點。另壹方面,貨物貿易壹般與生產、銷售和消費分離,交易的貨物是可儲存的。
貿易額統計:國際服務貿易額的統計方法有很多種,它的統計在各國的國際收支表中有顯示,但在各國海關的進出口統計中沒有顯示。貨物貿易額可以從海關統計中清楚地獲得。
國家對貿易的保護:服務貿易的保護是靈活的、隱蔽的、選擇性的,而不是固定的、開放的、統壹的、透明的,其保護不僅針對商業利益,還針對國家安全和政治穩定。壁壘的主要形式包括對服務產品流動、人員流動、資本流動和服務提供商開業權的限制。重點是服務貿易的保護主要是基於對人(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經濟組織)的資格和活動的限制,而商品貿易的保護主要是基於商品的數量和質量。此外,商品貿易的保護措施主要表現在傳統的貿易壁壘(關稅、補貼、配額等。)和非關稅壁壘(環保、人權等。).
貿易保護:近年來,由於經濟全球化的加強和WTO的實施,商品貿易呈現自由化趨勢,保護性明顯減弱,傳統的貿易保護措施受到限制。然而,由於服務業在經濟安全、競爭力和就業方面的敏感性,服務貿易壁壘仍然很高。這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對商業存在和自然人流動的嚴格限制是市場準入的核心壁壘;承諾的廣度和深度仍然有限,尤其是“不受限制”的部門比例較低。
貿易監管模式:國際服務貿易不受邊境措施監管,而是受國內相關法律法規監管。貨物貿易。貨物貿易主要通過關稅、許可證和進出口配額等措施進行監管。
服務貿易的上市公司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