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考古資料表明,棗樹栽培始於7000年前。
其最早的栽培中心是山西、陜西的黃河峽谷,逐漸到達河南、河北、山東等黃河下遊。
《詩經》是棗栽培的最早歷史記載。
《詩經》中有“八月剝棗,十月得米”的詩句
是周朝的開國之地,現在在陜西彬縣。
據《賓縣誌》記載,當地的棗樹產地在周代稱為“棗林川”和“棗林坪”,可見棗樹在當時已有壹定的栽培面積。
在(公元300年)也有記載:“文王時,枝弱棗美,禁采,種於園中。”
從其反映的栽培面積和廣泛利用來看,說明棗栽培的中心區域與周代活動的中心區域是壹致的,說明陜西和山西是棗栽培最早的地區。
從現在棗樹的生長情況來看,陜西的米脂、綏德、清澗,山西的交城、五臺也都生長著已經誕生了幾百年甚至上千年的大棗樹。
到了春秋戰國時期,棗的栽培面積和規模都有了很大的發展。
《戰國策》記載:“蘇秦說,燕曰:‘北有棗栗之益。雖然人民不能耕種它們,但棗和栗子足夠養活人民。
《後漢書》雲:“秦饑應稱侯:‘五園之棗栗,請送之。
說明棗已經成為當時重要的糧食作物。
漢代以後,棗的種植規模進壹步擴大。
棗樹遍布黃河中下遊和遼東,並延伸到長江流域。
考古學家先後在山東、江蘇、廣東、四川、甘肅、湖南、湖北、新疆等地的古墓中發掘出棗石和幹棗的遺跡,表明漢代棗的栽培區域遍布中國南北。
我國古代勞動人民很早就非常重視棗品種的選育,不斷選育出許多優良品種。
最早記載棗品種的是《爾雅》,記載11棗品種。
其中在《齊書》中記載了42個品種,元代劉觀《大棗鋪》中記載了72個品種,郝《廣鋪》中記載了87個品種。
中國古代在棗樹繁殖、種植、棗園管理、采收幹燥、加工貯藏等方面積累了豐富的經驗和知識。
在古代,棗樹的繁殖主要靠分蘗。《廣群芳譜》中記載“分株,擇味好者,留作種,待葉始長,大株旁二三尺高者,移植之”。
關於棗的移栽期,《齊書·姚敏》提出“棗生葉宜動”,認為“棗硬,故生遲,植者早...都是晚生。”主張棗樹不宜過早栽,宜晚栽。
在種植密度上,《齊書·姚敏》提出:“三步壹樹,欲行而平”(古代三步約為現在的5米)。
古代文獻中也有促進坐果的措施,如“防斧斑駁椎”和疏花技術“用棍子打其枝,抖落野花”。
今天的壹些栽培技術是在這些古老技術的基礎上改進而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