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高學歷人才;
2.具有高級職稱的人才;
3.高技能人員;
4.重點院校急需緊缺人才。
壹是高層次人才
1.具有博士學位(相應學位)和高級職稱(相應職務);
2.獲得省部級以上表彰的人員(列入省部級人才培養計劃的人員);
3.本市(國)重大科技項目核心成員(帶頭人)。
二是重點院校急需緊缺人才
1.碩士學歷(具有相應學歷,1年以上工作經驗);
2.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緊缺急需等核心業務骨幹、專業技術人員、管理人員、創新團隊核心成員);2年以上工作經驗);
3.具有國家中等職業資格證書或技能等級證書的人才(2年以上工作經驗);
4 .重點院校(高新技術企業、高新技術項目轉化單位等。);
第三,高技能人才
1.獲中華技能獎等榮譽(附個人證書);
2.獲得國家壹級職業資格證書(技能等級認證證書)的高技能人才(個人持證);
3.獲得國家中等職業資格證書(技能等級證書)並獲得省部級以上技能競賽獎項的高技能人才;
第四,面向市場的創新創業人才
1.經營業績突出的企業家;
2.具有壹定市場價值的企業科技和技能人才(最近四年累計為本市職工繳納社會保險費滿36個月的企業高級管理人員、科技和技能人才,相當於上年度本市城鎮單位職工平均工資的3倍,共繳納個人所得稅654.38+0萬元)。
3.獲得壹定規模風險投資的創業人才及其核心團隊成員。
4.經本市市場檢驗取得顯著成效的創新創業中介服務人才及其核心團隊成員。
五、專門人才和其他特殊人才
1.航運專業人員、傳統醫學專業人員和體育(文化)專業人員;
2.本市各地區自主審批急需人才短缺。
3.其他急需且有特殊才能的人才。
以上人才可通過人才引進直接落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可遷入上海。
上海人才落戶流程:
1.單位申請:符合人才引進落戶申請條件的員工,可向用人單位提出申請,並提供申請材料。用人單位通過“壹網辦公”系統提交相關材料。經過網上預審(包括學歷核驗和檔案核驗),可當場提交書面材料。
2.受理:市、區人才中心根據政策申請條件對相關材料進行核實,符合條件的當場受理。材料不齊全的,當場告知其補齊相關材料。
3.初審:區人社局、市人才中心現場受理後5個工作日內按照政策要求提交初審意見。初審合格的,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復審。
4.審核:市人力社保局根據政策要求進行審核,在10個工作日內提出審核意見,審核通過並公示。
5.公示: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的人員信息將於每月5日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進行公示。
6.信息同步:公示無異議的,由市人力社保局通過數據共享發送審批信息,同步至市公安部門。
上海人才落戶流程描述:
(1)農業戶口落戶上海沒有影響。
(2)可以通過隨行申請App關註申請流程的每壹個環節,及時通過HR補充相關材料。但初審通過等待公示流程後,不再更新競價信息,已通過公示的信息需要在上海人社APP上查詢。
(3)人才引進落戶的重點是兩年工資翻倍達到上海平均工資。雖然在各種公告中沒有明說,但這是不成文的規定。
(4)調文件很浪費時間。不管現在能不能引進人才落戶,先把文件送到上海市人才中心,以後會節省很多時間。
法律依據:
上海市引進人才申辦本市常住戶口辦法實施細則2。投標條件第(1)至(15)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