騎士文學的出現是從騎士制度的出現開始的。首先,我們回顧壹下中世紀歐洲的歷史形態。中世紀(5至15世紀)歐洲實際上是隨著西羅馬帝國的滅亡而處於壹種支離破碎的混戰狀態,社會統治以封建領主的形式存在。盡管受到時間的限制,中世紀現在處於壹個“軸心突破”的時代,類似於中國的春秋戰國時代。騎士作為封建領主養大的武裝階級,主要用於自衛和掠奪性戰爭,在12和13世紀興盛壹時,與教會相輔相成,成為中世紀歐洲社會的兩大文化傳統和精神支柱。中國是戰國時期的“士”,相當於歐洲中世紀的騎士,其出現日期被提前到公元前3世紀。相比之下,歐洲騎士和中國“士”的時差至少有八個世紀。騎士文學的產生、發展和衰落的歷史,就是中世紀騎士精神的產生、發展和衰落的歷史。其存在形式自始至終都有相應的社會階層;而武俠文學則經歷了產生、發展和轉化三個不同的歷程。它產生於戰國時期的文人,但發展之後發生了變化,已經升華為壹種純粹的文學審美形式,與社會政治和歷史形態無關。
歐洲騎士文學繁榮於12和13世紀的法國,主要有三種形式:騎士抒情詩、英雄史詩和騎士傳奇。其中騎士抒情詩以《黎明之歌》為代表,英雄史詩以《羅蘭之歌》為代表,騎士傳奇則是文人或宮廷詩人完全出於文學的浪漫想象而創作的,數量眾多,體系復雜,可以說是騎士文學的主要形式。
騎士的精神是用基督教武裝起來的,騎士對君主的忠誠、對宗教的保護和騎士精神都是建立在政治和宗教利益的基礎上的。實際上,他們不僅是封建領主支持的武裝階級,他們本身也屬於封建統治者。他們對君主的忠誠、對宗教的保護和騎士精神是建立在壹套封建倫理和基督教精神之上的,他們的最終目的是維護封建倫理和基督教精神。它們在特定的社會、政治和歷史形態中符合“正義”,但在永恒的人類善惡中卻表現出邪惡和反動的本質。他們充當了基督教會消滅“異教徒”的工具,充當了封建領主相互殺戮和掠奪的骨幹,充當了對外擴張和侵略的“十字軍”,充當了封建統治者鎮壓和剝削下層階級的力量。
騎士文學描寫騎士,采用傳奇題材,即不切實際的敘事詩和玄幻小說;要忠君,護教,要俠義;以英雄與美女、冒險與愛情為主題;它是由即興、自由和浪漫編成的。
從某種意義上說,英雄的最高榮譽就是被授予騎士稱號,騎士象征著勇敢和忠誠。騎士的榮譽來源於封建領主的授予,換句話說,用自己所有的勇敢和忠誠換取統治階級的認可和表彰,是作為英雄的最高價值或終極目標。騎士(英雄)被國家意識形態化了,所以國家意識形態是騎士文學最大的審美特征。英雄之美是騎士文學中常見的主題。英雄騎士愛上了這位女士,並與她幽會,其中也有許多悲傷的愛情故事。騎士對女士彬彬有禮,處處彰顯紳士風度,但壹旦我們把騎士精神和騎士文學的國家意識形態結合起來,就不難分辨出騎士之愛包含了大量的虛榮。對女士的愛,來自於審美心理中壹種無意識的征服感。
騎士向來勇敢、忠誠,搭配淑女的愛情征服來展現騎士的魅力。我們甚至可以斷言,騎士對愛情的向往和追求,就像對騎士稱號的向往和追求壹樣,充滿了心理上的虛榮和精神上的征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