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辭書出版社1980版《辭海》解釋:“廟會又叫‘廟會’。中國的市場形式之壹。唐朝已經存在了。在廟會或特定的日期舉行。壹般設在寺廟內或附近,稱為‘廟會’。”《北平風俗與商店》引《苗石翔叢話》:‘史靜龍符寺,每月初九,稱為廟會。“這種歷史遺留下來的市場形式,解放後仍在部分地區使用,對城鄉之間的物資交換和滿足人們的需求起到了壹定的作用。”
廟會是中國傳統的節日形式,反映了人們的心理和習慣。它的起源可以追溯到古代的社會祭祀。
周朝時,王姓厲奢,號太奢,自立為。諸侯為民立社,謂之國社,為己立社,謂之侯社。25個家族的人在裏和裏建立了自己的俱樂部,這些俱樂部被稱為人民俱樂部或李俱樂部。社神是土地神,是人民社會的精神支柱。當人們向社稷神祈求風調雨順時,就會舉行社稷祭祀。
社會祭祀時應該有舞曲。《李周·官純》:“樂變六次,則諸神皆降,可得禮;若樂變八次,則土顯(與土地神同),可得而禮;樂若九變,人鬼可得,有禮矣。”
可見,自古以來,祭祀神的時候,舞蹈和音樂總是不可或缺的。這無疑會對後來廟會上的祭神、娛神甚至娛人活動產生深遠的影響。因此,社會祭祀是中國廟會的主要來源。
其次,由於廟會的聚集功能,廟會也被稱為“廟會”。傳說黃帝時代“日本為市”。《左傳·Xi公三十三年》記載:“鄭商所商,周將於市。”有人推測春秋時期有“廟會”。至少在南北朝時期,寺廟和市場已經聯系在壹起。雖然此時寺廟與市場的關系並不密切,但其韌性是無可爭議的。有人考證,唐代玄宗開元年間有廟會。
北京最早的廟會出現在遼代,興盛於明代。明朝末年,劉東和俞正儀在他們的《京師風光略》壹書中記錄了北京附近的廟會。他們指出:“城隍廟城,初五,望與憶,東寺,西寺,三裏之外。城之日,族群走觀六,貿遷三,廟為壹。”
也就是說,60%的人去廟會是為了觀光遊覽,30%的人是為了買賣東西,而實際上只有65,438+00%的人去廟裏祭拜,這說明廟會是在佛寺內或佛寺附近集宗教、商業、娛樂為壹體的民間聚會。
這種廟會也叫多內涵廟會,有宗教、娛樂、遊樂等活動。
然而,有些人把神像擡出寺廟,並參觀它,這被稱為神會。這是壹個沒有市場的廟會。比如妙峰山廟會就是沒有市場的廟會,有些地方也叫沒有寺廟的廟會,比如清代的長甸、天橋,也統稱為廟會。
總之,中國廟會是從古代莊嚴的祠堂祭祀、社會祭祀和民間信仰中孕育而生的。漢唐宋時期,佛教和道教被加入到宗教信仰和娛樂形式中,特別是明清時期進壹步完善和發展後,更加突出了商業功能,從而成為人們經濟生活、精神生活和文化生活的重要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