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服展現了漢族民族服飾的歷史特色和文化傳承。
漢服,全稱是“漢族的傳統服飾”,又稱漢服、華服、華服。從黃帝即位到17世紀中期(明末清初),在漢族的主要居住區,以“華夏-漢”文化為背景和主導思想,以中華禮儀文化為核心,經過自然演變,形成了獨特的漢族性格,明顯區別於其他民族。它是中國“衣冠之國”、“禮儀之邦”、“錦繡中華”、“塞勒斯之國”的體現,承載了漢民族優秀的工藝和審美,傳承了30多項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產和受保護的中國工藝美術。
與“漢”字類似,漢服中“漢”字的外延也有從漢代擴展到整個民族參照的過程。比如馬王堆三號墓手稿中關於漢服的最早記載:“簡牘中有四位美人,其中兩位身著楚服,兩位身著漢服”,指的是漢代的服飾禮儀制度,即李周、李逸、李記的冠服制度。
漢服“始於黃帝,備於堯舜”,源於黃帝所做的加冕。定型於周朝,並經漢代,以四書五經為基礎,形成了完整的袍服體系,成為神道教的壹部分。所以中國後來的朝代都生活在周朝和法漢,繼承漢室衣缽是國家大事,所以才有了《二十四史》中的郁達夫之誌。“黃帝、堯舜垂衣而治天下,其利得於幹坤”,意思是說,衣下襯裙的形狀是天意所定,是神聖的。漢服還通過華夏法制影響了整個中華文化圈,亞洲國家的壹些民族,如日本、朝鮮、越南、蒙古、不丹等都有或借鑒漢服的特點。
根據壹些古書,漢族(及其祖先)有壹套獨特的服裝體系。如史書記載“漢服為黃帝所制”,“黃帝以前,無衣無屋。而黃帝蓋房子,做衣服,辦喪事,所以百姓都免於生存的困難。”在沒有考古資料支撐之前,漢服最早的出現應該是在殷商時期。大約5000年前,新石器時代仰韶文化時期,中國出現了原始農業和紡織業,用織成的亞麻布制作衣服。黃帝的妻子嬪祖發明了養蠶和吐絲,人們的衣服和服飾越來越齊全。
商代以後,初步建立了冠服制度,到了西周,逐漸完善了服制,形成了以“皇帝冠服”為核心的章服制度。春秋戰國時期,服飾的樣式空前豐富,主要以深服和胡服為主。到了周後期,由於政治、經濟、思想文化的劇變,特別是百家爭鳴對服飾完善的影響,各諸侯國之間的服飾、風俗習慣開始出現明顯的差異,產生了深服。冠服制度被納入了“禮治”的範疇,成為禮儀的壹種表現。從此,中國的服飾體系更加細化。“古代上下的衣服是深衣,代表時代特征的衣服也是深衣。衣服深可以是古代衣服的特點。被古語折服的人,要先到達。什麽是大衣呢?孔子在《禮記》中說:“故謂之深衣者,當取其餘衣,上下不相通。這種深大衣和衣服連在壹起,被子很深,所以叫深大衣。“簡而言之,深衣之制為古裝之首,深衣之領不僅在其制度形式上,而且在上下層次上,都是流行時間最長的。同時還有胡服,壹般由短衣、褲、靴組成。衣服又緊又窄,方便遊牧和狩獵。為了加強自己的軍隊,趙武靈王在中原地區首次采用胡夫作為軍服。於是,壹時間穿胡服蔚然成風。此外,樂師戴著兜帽,舞者的袖子長達數尺,獵人的衣服和褲子大多系得很緊。有些人經常戴牛角或喜鵲的尾冠、小袖長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