循證醫學在臨床決策中的三個基本要素是:最佳的臨床研究證據、醫生的個人經驗和患者的基本價值觀和意願。除了這三個,專家意見只是提出治療方向不是循證醫學的決策因素。循證醫學(Evidence-based medicine),意為“循證醫學”,也叫經驗醫學,在香港和臺灣也被翻譯成循證醫學。它是壹種醫療診斷和治療方法,強調應用精心設計和執行的研究(證據)來優化決策。
著名臨床流行病學專家大衛·薩克特(David Sackett)教授將循證醫學定義為“謹慎、準確、明智地應用現有的最佳研究證據,為患者確定治療措施”,其核心思想是醫學決策應盡可能基於客觀的研究結果。醫生應該開處方,制定治療方案或醫療指南,政府機構應該根據現有的和最好的研究結果制定醫療衛生政策。
循證醫學不同於傳統醫學。傳統醫學是以個人經驗為基礎,醫生根據自己的實踐經驗、資深醫生的指導、課本和醫學期刊上零散的研究報告來治療病人。導致壹些真正有效的療法,由於不為大眾所知,長期沒有被臨床采用。壹些實際上無效甚至有害的療法因為理論上可能有效而被廣泛使用了很長時間。循證醫學的實踐不僅重視個人的臨床經驗,而且強調利用現有的和最好的研究基礎。
壹個優秀的臨床醫生,既要有豐富的臨床經驗,又要能根據現有的最佳科學依據指導臨床實踐,兩者缺壹不可。這個現有最好的科研基礎主要是指臨床研究基礎。基礎理論或動物實驗作為參考,沒有臨床研究依據,因為人體比動物復雜得多,影響因素也多。壹種治療在動物身上或理論上的效果並不等於對病人的實際效果。這個實際效果需要臨床試驗來證明。
循證醫學的核心:
循證醫學的核心思想是在醫療決策中將臨床證據、個人經驗與患者的實際情況和意願相結合。臨床證據主要來自隨機對照試驗(RCT)和系統綜述或薈萃分析。
循證醫學的目的是解決臨床問題,包括發病機制和危險因素→認識和預防疾病;疾病早期診斷→提高診斷準確率;正確合理地治療疾病→應用有效措施;判斷疾病預後→改善預後,提高生活質量。合理用藥,促進科學的健康管理和決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