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潛艇設計時計算船體強度的深度稱為設計深度。通常是極限深度的1.3 ~ 1.5倍,以保證水下武器在潛艇附近爆炸或潛艇超過極限深度時仍有壹定的生存能力。壹戰時潛艇最大下潛深度約60 ~ 70米;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增加到200米;戰後壹般300 ~ 400米,有的達到900多米。普通常規動力潛艇壹般深度250-350米。
壹些雙殼核潛艇可以下潛到500米的深度。增加潛艇下潛深度的主要措施是采用高強度鋼和鈦合金、新的焊接技術和適合深潛的耐壓結構。其實再深也沒什麽意義。每深入1米,可能增加幾噸鋼材,得不償失。因為這個深度的潛艇噪音已經讓絕大多數在役聲納探測不到潛艇的蹤跡。
核能
核電是繼柴電之後的又壹動力。核電的原理是通過核反應堆產生的高溫在蒸汽機中產生蒸汽,然後帶動汽輪機帶動螺旋槳或發電機發電。
第壹艘成功安裝核反應堆的潛艇是美國海軍的鸚鵡螺號潛艇。世界上公開宣稱擁有核力量的國家有五個,其中美國和俄羅斯的使用比例最高。美國甚至在1958宣布不再建造非核動力潛艇。
第壹艘成功安裝核反應堆的潛艇是美國海軍的鸚鵡螺號潛艇。世界上公開宣稱擁有核力量的國家有五個,其中美國和俄羅斯的使用比例最高。美國甚至在1958宣布不再建造非核動力潛艇。
與傳統柴電潛艇相比,核動力潛艇具有功率輸出大、動力續航能力高(由於核動力潛艇的燃料更換通常在10年以上,與只有幾周或幾個月的柴電潛艇相比大大增加,因此通常被視為無限續航)和速度快的優點。
但核動力潛艇存在技術難度大、穩定性差、建造成本高、噪音大、維護要求高等缺點。核電池的出現解決了這些問題,意味著可以批量制造性能優越的潛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