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文季節:
在北半球的溫帶地區,壹般3~5月為春季,6~8月為夏季,9~11月為秋季,12月至次年2月為冬季。南半球溫帶地區,則9~11月為春季,12月至次年 2月為夏季,3~5月為秋季,6~8月為冬季。
以天文因子為依據劃分的季節。由於地球的自轉軸傾斜於它繞太陽公轉的軌道面(即黃道面),地球表面的太陽輻射量的變化,呈規律性地每年循環壹次。每年相同的月份,各地大體上出現各固有的氣候特征。在溫帶地區,通常把接受太陽輻射最多,即最炎熱的時段稱為夏季,接受太陽輻射最少,即最寒冷的時段稱為冬季,它們之間的過渡時段稱為春季和秋季。中國古代多以立春、立夏、立秋、立冬為四季的開始,而歐洲和北美洲的很多國家則以春分、夏至、秋分、冬至作為四季的初日。天文季節雖然有氣候意義,卻沒有把地理和天氣的因素考慮在內。
氣候季節:
以氣候要素的分布狀況為依據劃分的季節。中國的氣候季節最早是由張寶汗(1934)研究的。他在《中國四季之分配》壹文中,提出以候(五天)平均氣溫低於10C為冬季,高於22C為夏季,10~22C之間為春秋過渡季,並劃出各地四季的長短。由於10C以上適合於大部分農作物生長,壹年中維持在10C以上的時間的長短對農業生產的影響很大,所以這樣劃分季節,有很大的實際意義。
除溫帶的四季外,其他氣候帶因其氣候的特殊性,常采用其他氣候要素劃分氣候季節。在熱帶和壹些亞熱帶地區,氣溫的年變化較小,常用降水量或風向的變化來劃分季節,故有幹季和雨季;東北信風季和西南信風季等。這種劃分季節的方法,在南亞次大陸尤為通用。在北非大部分地區,把壹年劃分為涼季、熱季和雨季三個季節。在極地附近,則按日照的狀況劃分為永晝的夏季和長夜的冬季兩個季節。
在地勢高亢的青藏高原,冬半年幹旱、多大風,夏半年多降水,故全年大體可分為風季(幹季)和雨季兩個季節。對下墊面不同的其他地區,如海洋和內陸,森林和草原,都因氣候不同,而可采取不同的劃分季節的標準,以適應當地的生產和生活的需要。
天文季節劃分法嚴格按照地球公轉位置來決定,而實際的季節不同地區因氣候而異。劃分四季的方法很多,以下四種為最常見的(以北半球為例):
中國傳統以四立為劃分四季的起點,立春就是春季的起點,等等。 西方以二分二至為劃分四季的起點,春分是春季的起點,等等。 以氣候本身的標準──候溫(五日的平均氣溫)劃分 夏季──候平均氣溫在22 °C以上的連續時期。 冬季──候平均氣溫在10 °C以下的連續時期。 春季和秋季──介於10 ~22 °C之間的時期。
按照以上觀點,全球***存在6種季節組合類型:
全年皆夏(全年各月平均氣溫都在22 °C以上,主要分布於赤道附近地區); 全年皆冬(全年各月平均氣溫都在10 °C以下,主要分布於兩極地區); 長夏無冬(全年不存在平均氣溫在10 °C以下的月份,主要分布在南北回歸線附近); 長冬無夏(全年不存在平均氣溫在22 °C以上的月份,主要分布在南北極圈附近); 四季分明(主要分布於中緯度地區的大陸上,以中國長江流域中下遊地區最為典型); 四季如春(全年各月平均氣溫都在10 ~22 °C之間,主要分布於低緯度的高原地區,以及中緯度地區的海洋上)。 現今通用以天文季節與氣候季節相結合來劃分四季。 即3、4、5月為春季,6、7、8月為夏季,9、10、11月為秋季,12、1、2月為冬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