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彩構成(Interaction of Color),即色彩的相互作用,是從人對色彩的知覺和心理效果出發,用科學分析的方法,把復雜的色彩現象還原為基本要素,利用色彩在空間、量與質上的可變幻性,按照壹定的規律去組合各構成之間的相互關系,再創造出新的色彩效果的過程。
色彩構成為藝術設計的基礎理論之壹,它與平面構成及立體構成有著不可分割的關系,色彩不能脫離形體、空間、位置、面積、肌理等而獨立存在。
擴展資料
色彩秩序要求
按色彩構成原理,即對比協調規律,在畫面內安排構成調子的主色。其次是組織與構成主色調系統相呼應的次主色(對比協調色)。再次是確定小面積起平衡冷暖作用的低純度色補色系統,及少量的點綴對比色。這些決定秩序的幾塊顏色的選擇,完全不受形象的限制,學生可根據面積、位置、秩序的需要,隨意更換、調動、支配。
重點要考慮如何把握主色調、協調色和點綴色之間的秩序安排,及相互對比關系,如何構成壹個具有明顯秩序的組織意識,有較強的理性、規範化的色彩秩序。所有這些訓練過程,完全是隨意調動或增減的,直到符合色彩對比協調規律為止,完成秩序組織訓練的全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