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家族過趕年,具體分三個階段:壹是準備階段,即從臘月二十三日開始到過“趕年”這天,每天都有具體的安排;二是敬神階段,即在過“過趕年”這天的下午三時左右,按照順序先後敬供歷代祖先、彭公爵主、竈神、土地神、四官神、門神等神靈;三是正式過“趕年”,即全家男女老小,***吃團年飯,邊吃邊唱祝酒歌,壹派熱鬧氣氛。吃完團年飯後,全家在火床上圍著火炕烤旺火守年,剛進淩晨燃放鞭炮、挑水、推磨、舂碓,進行搶年。
土家族過趕年在湘西州西北的龍山、永順、保靖等各縣均普遍存在,壹直延續至今。
土家族過“趕年”,始於明朝中期,相傳明嘉靖三十三年(1555年),由於朝政腐敗,倭寇在我國東南沿海地區不斷大肆襲擾,朝廷曾多次派大軍抗倭,都慘敗告終。尚書張經上奏朝廷,請征湘鄂西土兵平倭,明世宗準奏,派經略使胡宗憲督辦。永定書茅崗土司覃堯之深知壹去難返,決定與親人過最後壹個年,於是下令:“蒸甑子飯,切砣子肉,斟大碗酒,提前壹天過年再出征。”
土家族過趕年的習俗,傳承至今,具有悠久歷史和豐富的文化內涵,它是壹年壹度的紀念土家族抗倭勝利的愛國主義教育;是傳承土家人古代文明和祖德的倫理道德教育;是土家族飲食文化的壹次集中展示;是土家族壹年壹度農耕文化的熱烈祝賀和對未來的美好祝願。
因時間緊,來不及作許多菜,就來個臘肉、豆腐、蘿蔔壹鍋燉,叫作“合菜”,吃了好上路。這道菜以後演變成“三下鍋”。士兵前線後,很快打敗倭寇,收復失地,世宗親賜匾額,上書“東南戰功第壹”。誌書記下了這段歷史:“於十二月二十九日大犒將士,除夕,倭不備,遂大捷。後人沿之,遂成家風。”
“趕年”習俗體現了土家人民識大體顧大局,甘願為國捐軀的博大胸懷,是土家人民的驕傲。
土家族過趕年,以其悠久的歷史和獨特的文化特征,為人類學、語言學、民俗學、倫理學等學術研究,提供很好的學術研究價值。
苗族的開年節是苗族人民的“春節”,也稱作“客家年”。過年時,家家戶戶殺豬宰羊,烤酒打粑慶豐收,希望來年風調雨順,五谷豐登。按照風俗,苗族人民用對歌的方式表達他們對新年的祝福和希望。壹大早,黔湘渝(貴州、湖南、重慶)邊區五鄉四鎮的各族同胞就從四面八方趕到三省市交界的天星坡腳,用歌聲表達迎新的喜悅。還要唱《開春歌》,歌詞大意為思春、盼春、惜春、挽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