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鄉的風俗放煙花如下:
放鞭炮是中華民族的壹個傳統習俗,當午夜交正子時,新年鐘聲敲響,整個中華大地上空,爆竹聲震響天宇。在這“歲之元、月之元、時之元”的“三元”時刻,有的地方還在庭院裏壘“旺火”,以示旺氣通天,興隆繁盛。
在熊熊燃燒的旺火周圍,孩子們放鞭炮,歡樂地活蹦亂跳,這時,屋內是通明的燈火,庭前是燦爛的火花,屋外是震天的響聲,把除夕的熱鬧氣氛推向了最高潮。這也讓我們想起了壹個個歷史故事,熱鬧非凡。
當時沒有火藥和紙張,人們便用火燒竹子,使之爆裂發聲,以驅逐瘟神。這當然是迷信,但卻反映了古代勞動人民渴求安泰的美好願望。
到了唐朝,鞭炮又被人們稱為“爆竿”,大概是將壹根較長的竹竿逐節燃燒,連續發出爆破聲。南昌詩人來鵠的《早春》詩句:“新歷才將半紙開,小亭猶聚爆竿灰。”這寫的就是當時春節燃燒竹竿的情景。
後來,煉丹家經過不斷的化學試驗,發現硝石、硫黃和木炭合在壹起能引起燃燒和爆炸,於是發明了火藥。有人將火藥裝在竹筒裏燃放,聲音更大,從而代替了用火燒竹子的古老習俗。北宋時,民間已經出現了用卷紙裹著火藥的燃放物,還有單響和雙響的區別,改名“炮仗”,後又改為“鞭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