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機構應當設立專職的反洗錢崗位配備專職人員負責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工作。
反洗錢崗位人員主要指金融機構內履行反洗錢義務的專崗,包含盡職調查崗、風險評級崗、可疑分析崗,通常分布於內控合規部門或風險控制部門。
盡職調查崗
盡職調查是反洗錢的核心內容,替代之前監管部門要求的客戶身份識別。盡職調查不僅包含傳統意義上核對個人和對公客戶的證件信息,還包括對可疑信息的調查。如個人客戶收入或交易金額與其職業嚴重不符,調查客戶的真實職業信息。
如實地調查企業幾個月後是否仍存在真實經營場所。盡職調查人員並非孤立的,當客戶風險等級發生變化或觸發了可疑交易,也需要該崗位人員進行相應的簡化或強化的盡職調查。
風險評級崗
反洗錢工作已經由合規為本轉化為風險為本,風險等級崗位應運而生。金融機構每個客戶都需要對應壹個唯壹的風險等級,並且根據客戶的信息及產生的交易適時調整風險等級。如被列入了各類名單,或受到司法查凍扣等,重新或調高風險等級。
如多次觸發金融機構反洗錢可疑模型,需調高其風險等級。超過半年或壹年,定期重新對不同類別的客戶進行風險等級的重新評定。
可疑分析崗
反洗錢工作的最終目的是抓出可疑的交易,發現洗錢線索。金融機構的交易是巨大的,可疑交易的抓取由系統進行,當滿足特定交易條件的行為觸發模型後,會被系統認定為可疑交易提取出來。但是系統抓取的交易不壹定真的是洗錢或上遊犯罪的交易,還需要人工判別。
可疑分析崗人員需要審查系統提取的交易是否真的存在問題,如果可疑,上報反洗錢監測中心,如果不可疑,排除系統篩選的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