鑼是我國古代各族常用的敲擊體鳴樂器,鑼在我國古代的民族樂隊中占有非常重要地位,而且它的應用範圍很廣泛。
它不僅在民族樂隊、民間器樂合奏、各種戲曲、曲藝以及歌舞伴奏中使用,而且也是慶祝集會、賽龍舟、舞獅子、歡慶豐收和勞動競賽中不可缺少的樂器。
鑼屬於打擊樂器,以黃銅制成,可以分為大鑼、小鑼、雲鑼、十面鑼等。大鑼的聲音洪亮、強烈、力度變化幅充大;小鑼的聲音清脆有詼諧色彩;雲鑼是有節律的打擊樂器;十面鑼是由十幾面大小不等,音色、音高各不相同的鑼懸於木架上,由壹人獨奏。
早在秦漢時期,我國西南的百濮人和江南的百越人,就以金屬冶煉而著稱。鑼是秦漢時期濮族人民和壯族先民駱越部族最早使用的樂器之壹。
在秦漢時期,雲南是我國古代銅鑼的發祥地,在晉寧石寨山古墓出土的銅鑼中,有的鑼面正中受擊處呈半球形隆起,這是壹種原始形制的鑼,鑼面上有舞蹈圖,邊沿有壹銅環。
在秦漢時期,隨著我國民族間交往日益頻繁,銅鑼逐漸向內地流傳。到了6世紀前期,銅鑼傳到了中原,史書《漢書·音樂誌》中記載了壹種銅盤,是鑼見於文字的最早記載。
在漢代,鑼常用於禮儀和戰爭,它曾經被稱為“金”,所以有鳴金開道和鳴金收兵的說法。到了東漢時期,鑼在民間音樂形式中被廣泛應用。
在東漢時期,除了各少數民族的迎賽神社常常鳴鑼外,它還是百戲的主要伴奏樂器。在史書《後漢書·禮樂誌》中開始記載鑼,並記述了它的形制和演奏方法,它除在宮廷宴樂使用外,也在民間流行,充分說明當時鑼的制造和演奏已經具有了壹定水平。
到了後來,隨著戲曲藝術的發展,為鑼的運用開辟了廣闊的天地。各種形制的鑼開始廣泛用於戲曲音樂、舞蹈音樂和傳統鼓吹樂、吹打樂、鑼鼓樂中。
鑼在昆曲伴奏中占有重要地位,據後來清代學者李鬥在他所著的《揚州畫舫錄》中記載,當時戲曲歌舞中就用到了雲鑼、小鑼、湯鑼和大鑼等。
還有,在我國廣大地區,鑼還曾經是肩擔貿易小販和耍猴者沿街招攬生意的工具,以鑼的特有音調代替叫賣、稱之為“喚頭”。後來,鑼已經被各少數民族和漢族廣泛用於民間娛樂、節慶活動、地方戲曲和民間音樂中,參加各種樂隊演奏。
秦漢時期的鑼由鑼體、鑼架、鑼棰3部分組成。鑼體銅制,因為用響銅制成,所以也有響器之稱。鑼的結構較簡單,鑼體呈壹圓盤形,四周以本身邊框固定,用鑼棰敲擊中央部分振動發音。
鑼體壹般中央部分略凸,稱為“臍”、“光”或“堂”,是發音的主要部分,臍的大小、厚薄與鑼的面積比例,決定著音調的高低,也有中央部分平坦無臍或突起成半圓的球狀,這些都構成了鑼的主要特征。
鑼臍與鑼邊之間稱為“鑼面”、“二位”或“內、外八字”,在鑼邊壹側鉆有兩個鑼孔,以穿系鑼繩,便於提攜或懸掛鑼架。
經過秦漢時期各族人民不斷改進,由於應用地區和場合的不同,在我國形成了品種繁多、各具異彩的鑼。如果按照形制特征可分為平型鑼、臍型鑼和乳型鑼3類;按發音高低可分為低音鑼、中音鑼和高音鑼3類;按演奏形式又可分為單面鑼和組合鑼兩類。
古代鑼的大小不壹,小的直徑僅有幾厘米,大的直徑達1.5米以上。不僅它們的大小不同,而且音色和效果也各有特點。
此外,鑼的分類較多,較常用的鑼可簡單地分為大鑼、小鑼、掌鑼和雲鑼4類。大鑼發音較低,鑼邊鉆孔系繩,左手提起或掛於架上,右手執棰擊奏。
小鑼發音較高,鑼面呈坡形,鑼臍分大、中、小3種,有高音、中音和低音之分,鑼邊無孔,不系鑼繩,以左手食指關節處提鑼內緣,右手執鑼板擊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