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合的基本運算:交集、並集、相對補集、絕對補集、子集。
(1)交集:集合論中,設A,B是兩個集合,由所有屬於集合A且屬於集合B的元素所組成的集合,叫做集合A與集合B的交集(intersection),記作A∩B。
(2)並集:給定兩個集合A,B,把他們所有的元素合並在壹起組成的集合,叫做集合A與集合B的並集,記作A∪B,讀作A並B。
(3)相對補集:若A和B?是集合,則A?在B?中的相對補集是這樣壹個集合:其元素屬於B但不屬於A,B?-?A?= { x| x∈B且x?A}。
(4)絕對補集:若給定全集U,有A?U,則A在U中的相對補集稱為A的絕對補集(或簡稱補集),寫作?UA。
(5)子集:子集是壹個數學概念:如果集合A的任意壹個元素都是集合B的元素,那麽集合A稱為集合B的子集。符號語言:若?a∈A,均有a∈B,則A?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