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物質文化遺產《花兒》是流傳在中國西北部的民歌。
《花兒》是流傳在中國西北部甘、青、寧三省(區)的漢、回、藏、東鄉、保安、撒拉、土、裕固等民族中***創***享的民歌。在漫長的歷史長河中,花兒以愛情為主線,廣泛地展現著各個時期的社會生活,多側面地反映著人民群眾的思想感情和願望,不但在藝術上達到了較高的表現水平,也具有深刻的思想性和珍貴的史料性。基本內容可分為情歌、生活歌和本子歌。
2006年5月20日,花兒經中國國務院批準列入第壹批中國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2009年,列入人類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名錄。2018年12月,教育部認定蘭州大學西北“花兒”傳承基地為第壹批全國普通高校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傳承基地。
《花兒》的藝術特色:
1、《花兒》音樂高亢、悠長、爽朗,民族風格和地方特色鮮明。不僅有絢麗多彩的音樂形象,而且有豐富的文學內容。反映生活、愛情、時政、勞動等內容,用比、興、賦的藝術手法即興演出。
2、雖然大部分《花兒》的內容與愛情有關,但在歌頌純真的愛和控訴封建禮教及社會醜惡現象給戀人造成生死苦難的同時,深刻反映了社會生活的各個方面,而且語言樸實、鮮明,比興借喻優美,有比較高的文學欣賞和研究價值。
3、20世紀80年代,《花兒》的演唱形式已發展到《花兒》歌舞劇。據統計,河湟地區有上百種曲調,不同的曲調有著不同的“令”。按流行地區分為“河州令”“湟源令”“川口令”“循化令”“互助令”“西寧令”等;按照花兒的襯詞又分為“白牡丹令”“尕馬爾令”“花花尕妹令”“好花兒令”“溜溜兒山令”“楊柳兒姐令”“水紅花令”“咿呀咿令”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