飛機出現後最初前十幾年,基本上是壹種娛樂的工具,主要用於競賽和表演。但是當第壹次世界大戰爆發後,這個“會飛的機器”逐漸被派上了用場。先是用於偵察,為陸軍部隊作耳目;繼而裝上機槍,專門進行空中格鬥;後來又帶上炸彈,去轟炸敵方的地面陣地;此外,有的飛機專門執行對地面部隊攻擊的任務。這樣,在大戰的硝煙中,誕生了壹群"鐵鳥"--偵察機、戰鬥機、轟炸機、強擊機和教練機。飛機就這樣和戰爭結下了緣份。
第壹次大戰初期,參戰各國約有飛機1500架,而到戰爭末期,各國在前線作戰的軍用機達到8000多架。4年中,交戰雙方用於作戰的飛機有十幾萬架之多,說“戰爭是軍用機的催生婆”壹點兒也不過份。
在戰爭中,飛機的性能有了很大的提高。如速度在1914年時壹般是每小時80~115公裏,4年後增至180~220公裏;飛行高度從200多米提高到8000米;飛行距離從幾十公裏增大到400多公裏。大戰初期飛機的重量只有幾百公斤,到大戰後期,有的戰略轟炸機如英國的漢德萊佩季 V/1500,總重約 13600公斤,最多可裝彈3400公斤。
在第壹次世界大戰期間,戰鬥機從誕生到發展,後成為戰爭的壹支重要力量,使過去以海、陸為主的平面戰爭變成以包括空中在內的立體戰爭。飛機也從只能“登高望遠”的偵察機,發展成為可以進行格鬥攻擊的戰鬥機。到1918年機槍已經成為戰鬥機的標準裝備,個別機種開始試裝威力更大的航空機炮,全金屬的單翼飛機也開始試飛試驗。格鬥、護航和支援地面部隊的空戰理論和戰術已初步形成,制空機的爭奪對於獲取勝利顯得越來越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