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飛機的用途劃分,有國家航空飛機和民用航空飛機之分。
國家航空飛機是指軍隊、警察和海關等使用的飛機。
民用航空飛機主要是指民用飛機和直升機,民用飛機指民用的客機、貨機和客貨兩用機。
2、按飛機發動機的類型分,有螺旋槳飛機和噴氣式飛機之分。
螺旋槳飛機,包括活塞螺旋槳式飛機和渦輪螺旋槳式飛機,飛機引擎為活塞螺旋槳式,這是最原始的動力形式。它利用螺旋槳的轉動將空氣向機後推動,借其反作用力推動飛機前進。螺旋槳轉速愈高,則飛行速度愈快。
噴氣式飛機,包括渦輪噴氣式和渦輪風扇噴氣式飛機。這種機型的優點是結構簡單,速度快,壹般時速可達500-600英裏;燃料費用節省,裝載量大,壹般可載客400-500人或100噸貨物。
軍用機的傳統分類大致如下:
殲擊機:又稱戰鬥機,第二次世界大戰以前稱驅逐機。其主要用途是與敵方殲擊機進行空戰,奪取制空權,還可以攔截敵方的轟炸機、強擊機和巡航導彈。
強擊機:又稱攻擊機,其主要用途是從低空和超低空對地面(水面)目標(如防禦工事、地面雷達、炮兵陣地、坦克艦船等)進行攻擊,直接支援地面部隊作戰。
轟炸機:是指從空中對敵方前線陣地、海上目標以及敵後的戰略目標進行轟炸的軍用飛機。按其任務可分為戰術轟炸機和戰略轟炸機兩種。
偵察機:是專門進行空中偵察,搜集敵方軍事情報的軍用飛機。按任務也可以分為戰術偵察機和戰略偵察機。
運輸機:是指專門執行運輸任務的軍用飛機。
預警機:是指專門用於空中預警的飛機。
其它軍用飛機:包括電子幹擾機、反潛機、教練機、空中加油機、艦載飛機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