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多年前,黃保欣是香港有名的“塑料原料大王”。在企業經營如日中天的時候,他做出了服務國家發展和香港社會大眾的新選擇。他曾任香港特區基本法起草委員會委員,參加政治和經濟兩個小組的工作,1998年,他當選為第九屆港區全國人大代表,直至2003年。 今年9月,86歲高齡的黃保欣接到北京統戰部的電話,問他要不要到北京看國慶60周年慶典。黃保欣很高興,但他還是在電話裏向本刊記者抱怨了壹句:“這次是用海外交流會的名義請我,還通知說70歲以上的不安排10月1日的活動,那就是說不能去觀禮臺看閱兵了。”緊接著,他又笑了,“不過,在北京飯店看看也不錯了!”
如果算上這次,黃保欣已經到北京看過3次國慶閱兵。第壹次是1984年,《中英聯合聲明》已經簽署,北京方面請港英政府組織代表團到北京參加國慶,當時的香港總督尤德選了16人,其中就有黃保欣。當時尤德讓16個代表用英國護照簽證,不允許用回鄉證,這讓黃保欣耿耿於懷。那次國慶,當北大學生舉起“小平您好”的橫幅的時候,黃保欣心潮澎湃。這之後是1999年,50周年大慶,黃保欣作為香港地區第九屆全國人大代表參加了慶典,黃保欣說:“我這今年86歲了,有機會親自參加3次國慶慶典,看到現在有個強大的國家,很滿足了。”
黃保欣是福建省惠安縣人,父親是西醫,新中國成立前,曾任惠安縣仁世醫院副院長,母親是農民。他有壹個姐姐,壹個妹妹,7個兄弟,在兄弟中間,他排行老大。
黃保欣從小成績優異,後來考入了國立廈門大學,專攻化學專業。因為生逢亂世,國家和民族所遭遇的磨難從小就深深烙印在黃保欣的心裏。“‘九壹八’事變時,我上小學,老師讓每個學生畫壹張東三省地圖,讓我們要記得東三省,要把它收回來。”
黃保欣的家庭很特別,信仰基督教,卻出了不少***產黨員。他回憶說:“我二弟在南京中央大學醫學院畢業,1948年就參加了地下黨,後來到解放軍軍事醫學科學院做研究員,參加過抗美援朝。老三也是在高中時參加地下黨。我念初中時,國民黨縣黨部壹直邀請父親參加,但他就是不去。我有壹次看到他書房抽屜裏有壹個中華蘇維埃的銅幣,當時心裏有點詫異,但不敢問。他還讀了很多進步的書,像鄒韜奮辦的雜誌,我也從小看。”
1946年1月,黃保欣和同是廈門大學畢業的校友吳麗英結婚。內戰爆發後,黃保欣再也無法繼續教書。此時,他在菲律賓的華僑姑母回到香港重新開張在“二戰”期間被迫中斷的生意,黃保欣就和妻子壹起去了香港,吳麗英在愛國學校培僑中學教書,黃保欣則幫助姑母照顧生意。
當時的公司很小,只有6個人,但黃保欣對祖國的感情卻很深。他說,1949年10月1日,新中國成立時,香港壹***只有兩面五星紅旗,其中壹面就是他掛起來的。“那個時候膽子也蠻大,當時也沒想會那樣突出,後來在北京談到掛旗的問題,港澳辦的人證實,說當時是兩面旗。”他回憶說。
1952年,黃保欣回到廣州,找到先前在香港做生意時就認識的朋友,提出想回國工作。等待期間,廈門組織了第壹次對外開放的土特產交流會,香港福建商會組團參加,經過廣州的時候,團長病了,黃保欣代理團長,這個決定改變了他的命運。
“停留了很久,來時穿的都是秋天的衣服,但工作壹直做到了冬天,回到香港我就病了,醫生告訴我要休息壹年。”黃保欣不得已取消了回國計劃,決定留在香港後,開始認真思考如何做生意。
“之前,我的公司主要做壹些土特產。我是念化學的,壹直覺得跟自己的專業沒什麽關系,就想,既然已經決定要做生意,就要做自己在行的。”1958年,黃保欣與朋友合資,建立聯僑企業有限公司,開始做化學生意。聯僑最開始的業務包括有塑料、電池、橡膠、搪瓷工業的原料供應,之後,慢慢轉向了以塑料為主的貿易及制造。
那時,香港的塑料工業剛起步,很多工廠缺乏專業知識。“比方說買原料做塑料花,看原料行不行,沒有科學的辦法,就用牙咬壹咬,軟的做葉子,硬的就做枝子。我就告訴大家要看溶解系數,溶點在10以下的做什麽,10以上的做什麽等等。”因為黃保欣為塑料行業的同行普及了很多專業知識,受到業內尊重,很多塑料類企業都成了聯僑的客戶。
市場擴大,技術性的要求也相應提高,黃保欣利用自己的專業知識,率先向廠商提供技術性數據和市場情報,並引進壹些先進的技術,其塑料註塑機更是占到全港同型入口機器60%到70%的市場,成為市場上最權威的供貨商。
1974年,香港塑料業界專門成立了香港塑料原料商會,黃保欣被大家推舉為商會主席。香港塑料產品成為香港的三大支柱產業之壹,黃保欣也贏得了“塑料原料大王”的稱號。
“做生意第壹要講信用,不要摻假,答應的事情就要做到。還有就是財務健全,我從沒有錢開始做生意,從來不在財務方面出問題。在香港英治的時候,我拿了兩個勛章,其中壹個是1987年授予的英帝國司令(CBE)勛銜,專門感謝我在立法局財務委員會上的貢獻。那時候,我壹直說,香港地方小,政府花的錢不能太多,他們花的錢超過GDP 18%的時候,我就建議降到15%。經過努力,最後降到了16%左右。”
就在生意最紅火的時候,黃保欣做了個出人意料的決定,他將企業的發展全權交給了妻子吳麗英去做,自己則投身到社會事務中。1962年,香港中華廠商聯合會改選,他被選為會董;1972年,他以廠商會代表身份被委任為香港貿易發展局委員及工商業咨詢委員會委員。當時,法國對香港部分貨物,例如玩具等采取進口限制,但法國的香水、洋酒等產品卻在香港暢通無阻。黃保欣認為這種情況不合理,因為他的提議,香港貿易發展局同法國談判,不但成功打開了法國市場,更在法國設立了辦事處,成功推動了法國商界到香港投資。
1979年,黃保欣獲任香港立法局非官方議員,他在香港立法局工作近10年,關註領域涉及經濟、教育、廉政等很多方面,1977年獲得英國女王頒授OBE勛章,3年後榮獲“太平紳士”稱號。 在香港記者眼裏,黃保欣是另壹種人。“1980年的時候,香港記者問我,妳為什麽這樣愛國?我說,我和妳們背景不壹樣。土生土長的香港人或者那些在香港長大去國外念書再回來的香港人是很難理解我們這種經歷過抗戰,從內地去香港的人的情感的。”
“‘文革’的時候,我在法國做商務訪問,法國外貿部長請我們吃飯的時候,有個記者問我,對現在中國的‘文革’,妳怎麽樣看?我說,我是在中國受過高等教育的人,我懂得中國,中華民族不是愚蠢的民族,這種現象總有壹天會糾正過來,中國壹定是會強大的。這句話現在是實現了。”
1980年,中英政府將香港主權回歸的問題提到正式議程上來,立法局就英國要不要把香港歸還給中國等問題展開辯論。黃保欣堅決主張“香港本是中國的領土,必須歸還中國”。黃保欣有壹張與英國首相撒切爾夫人的合影,這個照片是有來歷的,黃保欣說:“1984年,撒切爾夫人向香港立法局介紹中英談判情況,在(晚宴)談話時我就跟她講,我說妳跟北京的談判,要以大家是友好的國家朋友來解決歷史上的問題,假如用很強硬的態度,妳做不了的,妳只能用比較妥協的態度去做。”
“後來有人提出‘主權換治權’,也就是說主權回歸後,對香港的管治權再由英國保留30年,我是堅決反對的。當年,中國人民為了奪回失地,與日本侵略者進行8年浴血奮戰。今天,當英國人統治香港的期限結束的時候,沒理由再讓中國人繼續蒙受歷史遺留下的恥辱。歷史的錯誤壹定要糾正。”
1985年,香港特區基本法起草委員會成立,黃保欣任委員,參加政治和經濟兩個小組的工作,並擔任了經濟專題小組的港方召集人。黃保欣說,在政治方面,他認為壹定要循序漸進;在經濟方面,他力主“量入為出”的財政政策,並堅持在“基本法”中寫明“外匯不受管制”。“香港沒有國防費用,國家也不用香港納稅,所以我認為,香港政府開支不能超過國民收入的20%。香港政府認為綁得太死,最後這個比率沒有定死,但是大家都認可政府開支要與國民收入有個協調。不管制外匯,錢在香港進出方便,投資人沒有顧慮,因為壹旦管制外匯,本來就對香港回歸有疑慮的人馬上會跑掉。這些都反映在經濟法第五章裏。”
也是在同壹年,國家決定建設大亞灣核電站,但香港人普遍反對,因為大亞灣離香港只有50公裏。反對理由是:第壹,核電是不安全的,第二,中國人管核電更不安全。而隨後發生的蘇聯切爾諾貝利核電廠事故,更加劇了這種憂慮與恐懼。“當時香港找了100萬人的簽名送到北京”,黃保欣又開始為核電站的建設奔忙。
“我是立法局議員,有機會發言,剛好我的第四個女兒在美國,是物理學博士,那時候,她的工作就是在壹個建設核電廠的大公司裏當工程師,所以她提供很多核電數據給我,我講起來就頭頭是道。香港立法局組織了壹個大亞灣核電小組,我做召集人,在辯論的時候我說,第壹,核電是安全的,第二,中國人絕對有能力做好。另壹方面,我們就跟大亞灣聯系,取得資料去解釋。後來,小組其他幾個人向政府建議,組織壹個大亞灣核電安全咨詢委員會,由香港和內地人***同組成。委員會在1988年夏天成立,我又出任了主席。每壹次開會,都有幾十個香港人提問題,我們實事求是地回答,到後來爭議就越來越小了。”
“中國在華南有兩個大工程,壹個是香港機場,另壹個是大亞灣核電站,兩個我都參加了,這是我的榮幸。”黃保欣說。
與建大亞灣核電站相似,關於香港機場的建設,在當時也有爭議。這壹次,有疑議的壹方是內地。“1989年,香港港督衛奕信宣布了被稱為‘玫瑰園’的大計劃,決定以耗資超過1700億港元的巨大財力興建香港新機場。內地當時有很大的疑問,認為是英國人要掏空我們的錢。我和壹些愛國人士的看法是應該要建的,我們因此有機會到北京跟國家有關部門溝通,建議讓英國人來建設,因為建好以後,對香港有利,而且是英國人無法帶走的。”
1991年,中英就機場建設達成協議後,聯合成立了新機場及有關工程咨詢委員會,黃保欣獲任為委員會主席,負責監督工程計劃實施。1995年,黃保欣又被委任為機場管理局首任主席。
新機場首期工程原計劃先建壹條跑道,當時,香港方面都認為將來壹定不會夠用。黃保欣上任幾星期後,果斷做出決定:“提早興建第二條跑道”,並提交中英聯合聯絡小組討論。1996年5月30日,特區政府籌備委員會正式決定:同意機場管理局立即著手進行第二條跑道及相關工程所需的設計和建造準備工作,於1997年提前動工。這些提前增建的設施將使新機場運作首年的跑道容量,每小時增加至50架次航班,至少確保10年內機場的客流量暢通無阻。
1998年4月,香港新機場主體工程在預算內如期竣工。當年7月6日,機場就正式啟用。1999年3月,黃保欣在美國拉斯維加斯接受了香港新機場被選為20世紀世界十大工程之壹的榮譽。“這是香港人努力的成果,是所有人的光榮。”他說。 1990年,全國人大通過“基本法”以後,身為基本法起草委員的黃保欣轉而參與“壹國兩制”經濟研究中心工作,並兼任中心副主席職務。“因為1990到1997年還有壹段時間,大家覺得應該有壹個機構來延續這種工作,中央就提出組建壹個壹國兩制經濟研究中心,打出經濟兩個字,港英政府比較容易接受些。後來港英總督彭定康發出壹些不好的聲音,中央就決定成立香港特別行政區預備工作委員會。”黃保欣回憶。
“彭定康上任後的第壹份施政報告中關於政治發展部分,違背了‘基本法’及中英雙方的協議。我在電視機前看完全部報告後,當晚就寫了壹篇商榷文章,提出異議,第二天,文章就在三份報紙發表。”預備轉為籌備後,黃保欣被委任為港事顧問和香港特別行政區籌備工作委員會委員,並繼續參加政治、經濟兩個小組的工作,直到1997年7月1日香港回歸。
1997年7月1日,是黃保欣與很多中國人壹樣永生難忘的壹天,同時,也可能是他最為忙碌、最感自豪的壹天。“1997年6月30日晚,在滂沱大雨中參加了英國方面的告別儀式、告別宴會、中英交接儀式、行政長官宣誓、立法會宣誓成立等等過程,回到家裏已經是淩晨3點。7月1日早上7點又趕到機場坐飛機到北京,在中午接受人大常委會委任的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職務,隨即就開會建議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將‘基本法’附件三列入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實施的全國性法律,由此完成了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法律依據。”
1998年,黃保欣當選為第九屆港區全國人大代表。2002年,在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5年任期滿後,他又再次獲得委任,並擔任這壹職務到2006年。黃保欣很看重作為全國人大代表這壹榮譽。香港地區選人大代表,由選舉委員會選,黃保欣說,很多人都想做。“第壹次我人氣很高,選上了;第二次,因為年紀大了選不到;但是後來又有幾個人大代表去世了,所以第十屆我是增補進去的代表。”他補充了壹句,“我就不計較了。”
這是壹段讓黃保欣說起來激動不已的經歷。“我第壹次到北京開人大會議的時候,當場流淚了。小時候,國家落後,我父親常跟我講,要為國家發展做貢獻。所以當了人大代表後,我當時有個想法,人大代表在香港不需要太多活動,在香港我也擔任公***職務,但其實最感興趣的還是內地發展。”“我在內地不經常發表言論,但是在常委會裏很關心內地經濟問題,小組討論的時候我就發表意見,鼓勵國家發公債。當時壹年國家發行1600億元公債,我認為應該用在經濟發展上,頭兩年基礎建設很重要。”
還有壹次,因為對國家建設資金分配政策有看法,他給當時的財政部長項懷誠打電話。“我跟他說,我有意見,咱們得談壹談。我當時在北京,他很快就來到我住的賓館,我壹邊說,他壹邊在房間的信紙上記,壹張寫完了反過來又寫。”
黃保欣說,頭幾年,他認為應該發展東部,再過幾年,東部已經差不多了,應該發展西部,貸款要用在西部,最後兩三年,“三農”問題壹定要解決。“我生長在農村,看到我媽要交田賦稅,可是我父親是做醫生的,也沒見他納稅。所以後來我看到國家取消農業稅,心裏非常高興。”
“人大”討論的時候,黃保欣還有壹點是很堅持的。“國防費每年增長17%,別人認為太高,我認為還不夠。軍事力量壹定要建設好,不能讓人欺侮。”
黃保欣說:“我們國家太大,人口多,民族多,民權方面不能壹味學習西方。目前的做法是適合這個時代、環境和國民素質的。或許不是最好的,但是最適合目前環境。從1978年到現在,有缺點,但進步是有目***睹的,總的方向走對了。60年過去了,國家前途很好。”
回顧這壹生,黃保欣感慨:“因為把精力用於社會公務,我做生意沒發大財,但是家裏人都認為我是對的。我有壹個宗旨,絕不用地位牟取利益,或許這是我在香港人印象裏還不錯的原因吧。”對於壹生中那麽多的角色轉換,黃保欣說,“角色有轉變,但在心裏是壹樣的,做壹個中國人,盡量為國家服務,希望國家好。念大學的時候,戰爭時期,吃飯也不要錢,學費也不需交,什麽都不要錢,國家培養了我們,所以我們覺得是欠了國家壹輩子,應該要還的。回過頭來看,就是要對得起自己是壹個中國人。”
(作者:李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