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三大音樂教學體系為:達爾克羅茲音樂教育體系、柯達伊音樂教育體系、奧爾夫音樂教育體系。
達爾克羅茲音樂教育體系:
達爾克羅茲的生平簡介:
原名:尼爾·雅克·達爾克羅茲。
瑞士音樂家、教育家,出生在奧地利的維也納。生於1865年7月6日,死於1950年7月1日。
達爾克羅茲的生命線:
達爾克羅茲音樂學習階段(1865-1889)
1865年出生,父親是鐘表推銷商,母親是音樂教師,1871年6歲,開始學習鋼琴、1872年7歲,開始創作進行曲,1875年10歲,壹家遷回日內瓦居住。1881年16歲,進入壹個附設有兩年大學預科的中學讀書,在此期間在日內瓦音樂學院學習鋼琴和作曲。
1883年18歲,進入日內瓦大學,1884年19歲,來到巴黎決心學習戲劇,參加了法蘭西喜劇院工作,同時學習音樂,1886年21歲,應邀來到北非的阿爾及爾,有機會接觸阿拉伯音樂。1887年22歲,隨父親到維也納,經過嚴格考試進了安東·布魯克納的作曲班,1889年24歲,考入了巴黎音樂學院,進入了福雷的作曲班,同時師從著名的作曲家德裏布。
達爾克羅茲音樂教育工作階段:
1892年27歲,學業完成後回到日內瓦音樂學院工作,教授音樂史、和聲、高級視唱練耳等課程,也從事了大量音樂創作活動。
1893年28歲,發表了第壹部歌曲集,很多歌曲馬上被廣泛傳唱。
1894年29歲,出版了視唱練耳教科書《使用音準練習》。
1900年35歲,提出了壹個新的學說,後來演變成“體態律動教學法”。
1902年37歲,在日內瓦音樂學院被迫辭職。
1905年40歲,在瑞士音樂家協會的會議上首次展示了她得教學改革成果。
1906年41歲,出版了有五部分組成《達爾克羅茲體態律動教學法》。
1910年45歲,事業發展到頂點,在德國赫勒勞建立達爾克羅茲體系研究所。
1910年—1914年,陸續在德國、英國倫敦、巴黎、維也納、紐約等地建立起體態律動學校。
1914年8月49歲,因世界大戰爆發而中斷工作。回到日內瓦,第二年隨後在日內瓦建立達爾克羅茲學院。
1919——1930年發表多篇關於體態律動音樂教學方面著作,《節奏、音樂和教育》《體態律動藝術和教育》。
1950年85歲,在日內瓦逝世。
1965年100歲,瑞士舉辦了紀念達爾克羅茲誕辰100周年的活動,並建立達爾克羅茲紀念館。
達爾克羅茲的教育體系:
始於視唱練耳的教學改革,經過長時間的方法探索構建“體態律動”的理論基礎,最後以即興教學的引入為標誌,確立了壹個完整的新的音樂教育體系。(視唱練耳、體態律動、即興教學)
體態律動不同於韻律體操、也不同於舞蹈,他根本上服從音樂的指導,他以身體作為樂器,通過身體動作,體驗音樂節奏的速度、力度、時值變化,進而將表現音樂所必需的要素“融化”於我們的身心,發展對音響節奏和身體節奏的通感,能用我們的官能直接反映情感,以培養學生利用聽覺獲得輕松、協調自如的節奏感為目的。
體態律動既然是壹身體運動來感受和再現所聽到的音樂,那麽身體就當然的成為樂器:
音高——手勢(或身體)在空間的方向和位置
音響強度——動作(肌肉)的力度
音色——身體不同部位的表示
時值——動作的延續
休止——停頓
旋律——各動作的連續
對位——不同動作、不同方位的位置
和弦——各種動作的結合疊加
樂句——動作的段落
曲式——運動在空間和時間中的分布狀態
體態律動的教學過程始於聆聽音樂或節奏音響。先讓學生去聆聽音樂,通過聆聽和身體運動引發運動覺反應。引導學生通過身體運動去接觸到音樂的各個要素,由於身體動作的參與使音樂要素成為可以看得見的身體活動,這樣這些要素的作用就逐壹的顯現出來了。
體態律動教學把壹個人變成了能理解音樂要求,能理解和表現音樂的樂器。通過這件人體樂器展示了音樂的核心要素,又通過學習者的內心聽覺和情感,強化了藝術性質。
體態律動身體動作分類:
原地動作與空間動作(或稱非移動性活動與移動性活動)
1、原地動作:拍手、搖擺、晃動、指揮、彎曲、轉身、踏步、說話、唱歌。
2、空間動作:走、跑、跳、蹦、躍、奔騰、滑行。
註意動作的整體性,並要按照預備、起奏、延續、恢復四個步驟進行練習。
體態律動學教師必須具有即興創作的才能。
他(她)即興創作的音樂必須能訓練、支配、指揮和促進孩子們的動作。在鋼琴上即興創作需具備六項條件;(1)準確的聽覺力;(2)發明唱和演奏旋律的能力;(3)當不同的方法和不同的調(換調)為旋律伴奏時,要協調。
(4)準確的視奏;(5)熟記許多童謠,民歌和作為例證的或有戲劇性效果的其他曲調;(6)用音樂的聲音再現孩子們動作的節奏和為孩子們即興設計動作、音樂的能力。
運動和心理的關系:
1、所有的節奏都是運動。
2、所有的運動都是物質的運動。
3、所有的運動都需要時間和空間。
4、在運動中,空間和時間被將它們轉化為壹種外在節奏的物質重新組合。
5、兒童的運動是純身體運動和無意識運動。
6、身體的體驗形成意識。
7、身體手段的完善產生清晰有序的智能知覺。
8、控制運動就是培養有節奏的心理。
柯達伊音樂教育體系:
柯達伊教學法興起概述:
原名:柯達伊·佐爾坦,生於1882,死於1967年(85歲)。是壹位匈牙利著名作曲家、哲學家和音樂教育家。
柯達伊的教育體系:
壹、教學順序。
二、教學手段(1、首調唱名法2、節奏讀法3、字母譜4、手勢的運用5、固定音名唱法)。
三、教材來源。
四、教育哲學。
柯達伊教學方法的基礎:歌唱。
柯達伊教學目標:
1、培養社會技能和藝術才能平衡發展的兒童。
2、使兒童長大成人之後,能具備這樣的音樂才能,看到樂譜就能想到聲音,讀譜和記譜就想說話和寫字壹樣。
壹、教學順序
教學順序的安排要尊重兒童的能力發展規律,而不是建立在學科體系的基礎上,以學科體系為基礎的教學並沒有把課程進行的順序和兒童的音樂發展能力特征結合起來,只是按照看似合理的順序組織教學內容,這樣不利於兒童對音樂的學習和發展。
柯達伊認為幼兒音樂能力發展的幾個特點:
1、兒童演唱的歌曲要符合以下要求:不超過六個音符,音程是大二度或更大。幼兒很難唱準半音程。
2、對兒童來說,下行音程比上行音程更容易學會,這就意味著在初學階段,教師要選擇下行曲調的歌曲。
3、對幼兒來說,小三度音程比小二度音程更容易把握,大音程比如六度、八度比較難學。
4、有關音域的壹項研究表明,幼兒最容易唱準升F上方的小三度,即A音。
二、教學手段
1、首調唱名法。
2、節奏讀法。
3、字母譜。
4、手勢的運用。
5、固定音名唱法。
手勢的應用
1、手勢的創作。
2、手勢的基本形態。
3、手勢的原理。
4、手勢在實踐教學中的應用。
三、教材來源
1、兒童生活中的遊戲、童謠、聖歌。
2、民間音樂。
3、經典的創作音樂,即由著名作曲家創作的音樂。
四、教育哲學
1、提倡的教學理念:音樂課程的核心地位。
2、嗓音是最好的樂器,歌唱教學的重要作用。
3、教材選用的重要作用。
4、對教師的嚴格要求。
柯達伊教學思想總結:
使用的教學手段:首調唱名法、節奏讀法、字母譜的應用、手勢的應用。
選擇民間歌曲和著名作曲家的音樂做教材。
強調早期音樂教育的重要性。
主張用嗓音做樂器進行教學。
認為把音樂放在課程的核心地位,音樂教育對全方面發展的重要性。
奧爾夫音樂教育體系:
生平簡介:
卡爾奧爾夫(1895-1982),當代世界著名的德國作曲家,音樂教育家。1895年7月10日出生在慕尼黑壹個有藝術素養的軍人世家,受家庭環境的影響,卡爾·奧爾夫從小對音樂和戲劇產生濃厚的興趣,這為他成為壹個偉大的音樂劇大師奠定了基礎。
奧爾夫的音樂經歷:
1、幼兒時期接受的藝術教育。
2、青少年時期的音樂劇戲活動。
3、慕尼黑音樂學院學習時期。
4、京特學校時期。
5、重返音樂喜劇創作時期。
6、奧爾夫音樂教育的發展與國際化。
“原本性音樂”理念:
奧爾夫在其所著的《<學校兒童音樂教材>——回顧與展望》曾說的:
“原本的音樂絕不是單純的音樂,它是和動作、舞蹈、語言緊密結合在壹起的;它是壹種人們必須自己參與的音樂,即人們不是作為聽眾,而是作為演奏者參與其間”。
傳統音樂與奧爾夫音樂教育理念上的差別:
1、傳統音樂:趨於專業化、技能化、工藝化的教育向導,側重於音樂理論知識、音樂技能對音樂純粹的學習的陳舊模式。忽視學生對音樂的情感和體驗,忽視學生學習過程中的主動性、主體性、個性、創造性。
2、奧爾夫音樂:具有人本主義思想,關註音樂教育對人的發展的巨大作用,是想通過音樂學習挖掘人的內在潛能,培養健全的人格,發展豐富的創造能力為最終目標,以此為音樂教育的出發點和最終目的。
奧爾夫的音樂教育思想:
“原本性音樂”教育:將音樂、動作、舞蹈、語言、遊戲、創作及其它融為壹體進行音樂教學,引導學生積極參到音樂活動中來,親身的感受和體驗,讓孩子在輕松愉快的氛圍下,自然而然的將音樂融入到個人內心中,達到音樂與內心的交流。
並在這個過程中培養學生品性、促進幻想能力、創造能力發展,樹立自信心。那麽這種情感的激發和體驗及各種能力的獲得不是外在的知識灌輸和技術訓練,而是通過親自參與,自發地、自然地、無形得獲得。
奧爾夫的音樂教育思想:
1、主張綜合性。
2、重視即興性、創造性。
3、強調實踐性。
4、強調本土化。
5、面向全體。
1、主張綜合性
這裏的綜合性再壹次體現了他“原本性”音樂理念。所謂的綜合性指的是音樂教育形式應是融音樂、舞蹈、語言為壹體的整體藝術。
奧爾夫認為:表達思想和情緒是人類的本能欲望,並通過語言、歌唱(含樂器演奏)、舞蹈等形式自然流露,這是人原本固有的能力,是人類本來的狀況,也是最接近人心靈的。只有讓學生通過原本的唱、走、動、說為壹體的綜合藝術,找回人類抒發情感最直接、最生動的方式,才能觸及人們的內心深處。
在奧爾夫音樂教學中,兒童在演唱、演奏的同時,還要結合朗誦、舞動、動作、遊戲等活動,讓學生樂此不疲的投入到音樂學習當中。同時這種綜合的教學過程,不僅培養了學生的音樂能力(音色的識別、旋律的記憶、樂器的演奏、曲式的認知等)自身素質(反應能力、交流能力、合作能力、協調能力)還增強了學生對音樂的情感體驗。
2、重視即興性、創造性
孩子的生活經驗沒有受太多的社會影響而定型,即興創造是具有的本性,是散發心靈的本能反應。因此奧爾夫強調要積極地引導孩子們去發揮這種天然具有對音樂的創造性。在看到壹幅圖畫後,他們可以根據自己的理解用音樂去表達,通過簡單的樂器即興演奏、即興表演,當沒有樂器時,他們能用手、腳、筷子、報紙等代替音樂進行演奏,充分體現對樂器的創造性。
所以在這裏奧爾夫教學法不是壹種固定的、封閉性的“條條框框”,他的整體內容和方法都鼓勵和啟發人們自己去創造和安排。不建議給孩子現有的東西,進行灌輸式的教學。而是通過引導和啟發讓孩子們自己發揮其想象能力、創造能力。
3、強調實踐性
奧爾夫認為原本性的音樂教育是“人們必須自己參與的音樂,人們不是作為聽眾,而是作為演奏者參與其間。”所以他強調音樂學習的過程中,讓學生通過親身實踐的音樂活動,實現聯想、想象、情緒感受等審美情感心理的體驗。真正達到音樂與內心對應與交流。
4、強調本土化
在奧爾夫的音樂教育中提倡從學生所熟悉的語言、文化、藝術等本土化環境出發,從學生最熟悉的生活中去取材來進行音樂教育,這樣做增加學習興趣,有利於學生的學習和成長,使音樂教育達到壹個良好效果。同時還使得本民族文化的得到了很好的傳承和發展。
奧爾夫教育理念之所以被人們廣泛認同,其中壹個重要的原因就是奧爾夫強調從本土文化出發,尊重各種文化形態的存在。
5、面向全體
奧爾夫音樂教學不僅僅針對兒童,它面向所有的人,任何人都應該接受音樂教育,奧爾夫教學方法適用於所有人。
奧爾夫音樂教育實踐在中國的應用:
語言在音樂教學中的應用——朗誦入手
動作在音樂教學中的應用——結合動作
奧爾夫樂器在教學中的應用——器樂教學
(1)將語言引入音樂教學是奧爾夫對學校音樂教學的壹項偉大貢獻。語言是每個人自出生後首要學習,而且必備的壹種能力,利用語言來學習音樂充分體現了兒童教育的壹個重要原則,那就是從孩子們熟悉的環境與事物入手。同時,奧爾夫主張從本土文化出發的音樂教育,將本民族、本土文化即“母語文化”融入到音樂教育當中去。
語言在音樂教學中的內容和方法:
1、從字詞、姓名開始的節奏朗誦教學。
實例:王、晶晶、王、晶晶。
2、成語、諺語做節奏短句教學的練習。
3、兒歌、童謠的節奏朗誦練習。
兒歌、童謠實例:
小老鼠,上燈臺,偷油吃,下不來,叫奶奶,奶奶不來,嘰裏咕嚕滾下來。
小蝌蚪兒小尾巴,遊來遊去找媽媽,“媽媽,媽媽,妳在哪?”,“來了,來了,我來了”。來了壹只大青蛙。
壹只螞蟻來搬米,搬來搬去搬不起,兩只螞蟻來搬米,身體晃來又晃去。三只螞蟻來搬米,輕輕擡著進洞裏。
手拿花花杯,喝口清清水,擡起頭,閉著嘴,咕嚕咕嚕吐出水。
動作在音樂教學中的應用——結合動作。
動作教學的目的:
1、身心平衡發展。
2、培養敏銳的聽力、註意力、反應能力。
3、發展創造力。
4、節奏感訓練。
5、發展音樂感的基礎教育。
奧爾夫樂器在教學中的應用——器樂教學。
奧爾夫樂器分類及特點:
第壹類:無固定音高系列的敲擊樂器,即我們通常稱的打擊樂器。
第二類:有音高的樂器,壹般是從樂器制作的原材料和音色特點來進行分類的。這裏主要指音條樂器。
1、打擊樂器:
(1)皮革類:即鼓類。常用的如手鼓、鈴鼓、小軍鼓、大小堂鼓、大軍鼓、架子鼓、排鼓、定音鼓等。
樂器特點:由於壹般鼓類都是由皮革蒙在有***鳴體得圓桶上做成,因此最大的特點是有較強的***鳴聲,音量較大,較低沈、渾厚,是與做低音聲部,在強拍上給人穩定感。
(2)木質類:用竹木制作的,如單響筒、雙響筒、蛙盒(響板)、梆子(木棍)、木魚等。
樂器特點:聲音清脆、明亮、短促無延綿音、顆粒性強,因此在教學中敲打節奏較復雜、速度較快壹些的節奏型,常擔任“旋律聲部”,奏起來節奏清晰、幹凈。
(3)金屬類:用銅等金屬制作。如三角鐵、碰鈴、鑼、鈸(單面、雙面)等。
樂器特點:延綿音長、聲音明亮、穿透力強。鑼、鈸類音量較大,在合奏中使用要特別小心,壹般是作為特色樂器使用。課堂上大量使用的是三角鐵、碰鈴,但他們音量壹般較小,不宜用在強拍,由於有余音,顆粒不清,不易演奏音符多而速度快的節奏型,避免在音響上混作壹片。
(4)散響類:這類樂器主要是根據發音特點命名的,金屬的如串鈴、西斯特(以搖動許多小鐵片發聲的)、鈴鼓(另壹種用法即搖動鼓使其環邊的小鐵片嘩嘩作響),竹、木制的各種沙錘(現多用塑料,椰殼制作)。
樂器特點:音量小,聲音細碎,在打節奏時也比較難控制,所以壹般不宜做強拍和較快而復雜的節奏型,但因它的音長是靠搖動控制,所以適用作長音演奏,對感受音的長度來說是比較理想的打擊樂器。
2、音條樂器
鐘琴、金屬琴、木琴。